巧妙施辩的辩论技巧和口才
2016-11-14
戴胄凭借自己的口才,巧妙施辩,不仅消除了自己的灾祸,还废除了一道酷令,促使利国利民的新法令“问世”,可谓一箭双雕,让人拍手称快!
戴胄巧辩除酷令
唐贞观年间,天下初定,朝廷推行科举来选拔人才。但当时朝廷比较看重出身和资历,考生必须出身名门或有名人推荐才可参加科举。因此,有人便伪造出身和资历来骗取朝廷的录用。于是,唐太宗便颁布了一道法令:在科举考试中,凡是伪造出身和资历的人,必须坦白自首;否则一经查出,就判处死刑。
后来,吏部查出有个已经金榜题名的举子伪造了出身和资历。唐太宗龙颜大怒,下令革去其功名,交大理寺处理。
大理寺少卿戴胄负责审理这个案子,他查明了犯罪的情由和事实,却没有根据唐太宗的命令判处其死刑,而是根据《唐律》的有关条款,判了个流刑(流放到边远之地)。
唐太宗大为不满,质问戴胄:“朕已经下令,对那些伪造出身和资历又不主动坦白自首的人,要判处死刑。你怎么自作主张,只判了流刑?难道你不知道朕的法令吗?”
戴胄回答说:“臣怎么会不知道皇上的法令呢?如果在抓到他时,您就把他杀了,我是管不了的。但您既然把他交给我来处理,我作为执掌刑法的官员,审案、判刑都必须根据《唐律》而行,否则就会出现执法不公、量刑不当的现象。如果这样,那就是我的失职了。”
“是吗?”唐太宗神色骤变,故意提高了声音:“我是一国之君,这国家大事是由我说了算的。你只怕自己失职,就不怕朕失信与民吗?你必须改判,必须按朕的法令办!否则,朕……”
“皇上”,戴胄据理力争,“法律,是国家向整个天下颁布的、令百姓信服的法令制度,是治理国家的根本。而您的那句话,只不过是一时恼怒而信口说出,假如凭自己一时冲动来断案,那法律岂不才会真正失信于民。只有严格按法律处理,才能忍小忿而存大信啊!为了维护法律和国家的大信用,只好让皇上失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