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消化库存去了 家里的地怎么办?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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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库存”一词基本已经成为这段时间房产界热门的词了。而制定的去库存任务的关键就是依靠农民工进城买房消化库存。对于农民工这个广大群体来说,进城买房到底好不好?
可以肯定的是,好是肯定的。加上今年户籍的改革,新的城市居住条例制定,外来人口城市变得更加便利。六项基本权利,医疗、、就业等等都可以和当地人享受同等权利。这样一看,在城市买房落地生根的确是一件好事啊。
但是对于农民工这个群体来说,土地才是他们舍不得东西。所以,靠农民进城买房的关键问题就是,离开了农村,家里的地怎么办?还是不是自己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民的土地权是归集体的,农民拥有的是使用权承包权。这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对待上述问题时,分为两种情况:
1、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的,应该按照承包方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在这里有两个概念,小城镇和设区的市。县级市以及县城以下城镇归为小城镇;地级以上城市,市区分为几个区的城市,就属于大城市。从村里上镇里可不算进城。之所以要这样分,主要是因为在大城市里有低生活保障,即使失去土地也可以满足基本生活,但是农村没有。所以当你迁入城市的户口以后,还保留农村的土地,是不利于社会公平分配权。
所以对于农民进城买房,也是一个取舍的问题,大城市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农村有土地。对于国家来说,更好的照顾农民买房问题,给予更多补贴和帮助,才能去库存的任务更好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