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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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协议离婚是离婚的方式中最为简单的一种,那么申请协议离婚时具体需要哪些程序呢?下面就由jy135小编为大家带来协议离婚所需要的程序,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二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的程序更为简单,所花成本也更低,因为协议离婚只需要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a 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b 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c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

d 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e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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