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培训心得总结
在税法培训实践中我们可以去自己深入到企业中调查企业纳税情况,这样能够了解到最真实的数据,而且能得到更多的感悟,在此分享心得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税法培训心得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税法培训心得总结篇1
这学期学校开通了手工纳税实训课程,通过一天紧张而有意义的课程学习,让我们重新温习和巩固了税务方面的知识,学到了一些新的理论,也亲自将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了起来。
手工纳税实训是每一个学生应当拥有的一段经历,它让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真正的税务活动,让我们领会了很多在书本上无法理解的知识,也扩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得不说,我在这次的课堂上受益匪浅。以前的学习只是理论的学习了各个税种的算法,对于各个税种也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没有实际的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相结合。而这次的课程,我们亲自以一个公司作为案例来模拟训练了一番。
虽然只有短短一天时间,但是通过计算各种税务、填报各种增值税申报表、消费税申报表、营业税申报表等报表,结合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让我更系统地掌握了学到的专业知识,加强了对税务工作的认知和认同,激发了税务工作的兴趣和热情。
刚开始,我们对于各个税种的计算都有一些遗忘。先来复习一下基础知识吧。税收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收益所得税和财产税。通过一天短暂的学习,让我对流转税认识尤为深刻。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还有一些税种我们了解很少,比如是印花税。经过学习我们知道,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的税目有13个,分别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探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接着说说我们很了解的增值税,以前在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中就对增值税最了解。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
转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的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增值税计价办法。
在这次实训也涉及到了营业税的计算。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属传统商品劳务税,实行普遍征收,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全额,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地影响,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各经营业务盈利水平高低不同,在实际税负设计中,往往采取按不同行业,不同经营业务设立税目,税率的方法,实行同一行业同税率,不同行业不同税率的税收制度。
实训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己记得还不清楚的地方,当然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通过实践,知道税法实践既是对我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的检验。主要反省自己在课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讲以前的知识复习一下,还好老师讲的细致,才能逐步跟上。其次,在这次实训课程之后,要将所学知识牢记,我相信这对我以后的工作会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纳税实训心得总之,这次的实训让我对纳税程序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不再是局限于书本上的知识,实训之后我会巩固知识,争取让自己对税务以及财务方面的知识更加熟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税法培训心得总结篇2
6月26日青岛振青税务师事务所在海关总署培训中心组织了2012年度税法培训班。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试点解释。
20xx年10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20xx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xx】11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自20xx年1月1日起上海市已开始试点,北京也将于7月1日起正式试点,此外天津、重庆、江苏等9个省市也已申报试点。据权威人士讲,现在我们是按地区试点,下一步有可能按行业开展试点。
目前上海试点覆盖“1+6”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除外)以及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6类现代服务业,共涉及11.8万户单位。从目前来看,有五个行业的税负与原来持平或降低,只有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的税负略有增加。
11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一起,适用11%税率;同时也明确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一起,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即用销项税减进项税来确定缴税额。
目前,在试点地区上海,建筑业与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一起,在试点中被推后。据内部人士透露在2013年建筑业“营改增”就将开始进行试点。一些建筑业企业的管理者在研究了相关文件后都不约而同地惊叹“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很大,税负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对劳务公司是否实行“营改增”还没有定论,这部分对我们建筑业的影响尚不确定,但肯定是一个重要因素。
从眼前看,“营改增”是我国“调结构,稳增长”的一项大措施,因为国家也想通过“营改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经济增速下滑。从长远来看,也是确保中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大策略,因为在流转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国际的通行做法,能避免重复征税,可以起到“调结构、稳增长”的作用。
我们要积极推动“营改增”,但也不能让本应减轻税负的建筑企业反而增加税负。这是国家“营改增”的初衷之一,也是我们建筑业企业的共同期盼。
税法培训心得总结篇3
这学期我学习了税收理论与实践,获得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首先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生活与税收息息相关,不论我们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需要税法的相关知识,然后我们更可以理解为什么国家及百姓会关心税法的改革,在实践中我们还了解到了我们的税法有哪些缺陷及怎样去改革这些法律上的缺陷。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去自己深入到企业中调查企业纳税情况,这样能够了解到最真实的数据,而且能得到更多的感悟。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我所做的第一篇文章企业纳税,我所调查的企业是我的家乡锦州紫金药业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民营企业,我向相关工作人员调查了企业纳税情况,分别是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镇使用土地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经过调查可以更加了解企业具体纳税情况,而不只是看到的是书本上的东西。可以让我们学到的知识更加具体。同时我的感受是中国的税种十分繁杂,会给一些企业带来一些负担。第二篇文章是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的调查,这次我所调查的是锦州市一家民营汽车修理厂,调查后我得到了中国税收流失的原因,首先是社会心理因素,其二是税收征管乏力,这包括税收执法不严,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缺乏科学的定额依据,掺杂人为因素使大部分定额偏低,业务考核标准的导向错误,税务征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是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其三是现行征段手段与高科技支撑下的商品交易方式的不匹配。其四是由欠税引发的税收流失。其五是个别征税主体人生观、价值扭曲。了解了这些原因我们又查询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可以让中国的税法更加合理,更能让中国的企业接受。
第三篇文章是深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我所选择的税法是物业税。选择物业税是因为房产一直是我国的一个热门话题,特别是最近几年房价的不断变化。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在了解了什么是物业税之后,我查阅了相关书籍,了解了国家对于房产税的相关税改方向以及改革建议等相关内容。了解物业税可以更多的知道为什么近几年国家对房产的关注。
这门课程是实践的内容,可以更多的让我们去接触企业内的工作人员,虽然在接触中我们会碰到很多困难,例如调查时他们不愿意告诉我们比较真实的数据,但是我觉得还是学习了很多关于税法的知识。
这些调查可以让我们不拘泥于课本现有知识的学习,了解到更多的知识和内容。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税务是无处不在的。作为一名公民面对这项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义务时,应该持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税法、时刻关注税法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提高生活质量,还能在今后的学习或工作中把握对经济动脉的敏锐度,提高信息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