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现如今的江西省,大学生们想做创业,然而有哪些创业的优惠政策呢?看完小编整理的江西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江西将推出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明确将通过一系列举措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如何促进大学生就业
①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在2015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②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保障机制,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提供公益性岗位招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项目。
③挖掘家庭服务业和电子商务领域吸纳就业功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如何引领大学生创业
①计划实现引领7200名大学生创业,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
②减轻创业大学生负担,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多渠道资金和场地支持,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③加快建设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建立健全青年创业辅导制度。
④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创业孵化基地。
如何帮扶离校未就业学子
①建立统一规范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和衔接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基于信息化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
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将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③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特殊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
江西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为推动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我省启动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建设一批“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每年安排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大学生创业项目可获补贴
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据统计,2011年我省86所高校有在校大学生83万人,大学毕业生达到22.5万人。鼓励大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结合专业知识开展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积极就业活动。
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创业园”建设面向高校在读全体大学生开放,鼓励各高校联合建设和互相开放“创业园”;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面向学生开放,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据悉,高校“创业园”为大学生提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的服务平台,从2012年开始,每年安排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省财政将按照每项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创业项目所在高校则需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创业园免费供创业大学生使用
据悉,除财政补助外,高校“创业园”还将为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指导队伍、场地、物资、资金、管理队伍、管理办法等服务,指导大学生完成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我们了解到,“创业园”是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场地,内部可以设立若干平台分别进行建设,如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创新创业竞赛平台、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平台等,以推动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培养大批创新创业型人才。
江西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当前大学生创业热情高涨,在就业难的形势下希望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据统计,去年江西省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大学生达到12978人,同比增长38.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9个百分点,江西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汇总现江西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如下:
1、高校毕业生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二次扶持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江西将大学生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范围扩大到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已进行就业创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3、南昌市日前草拟了《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助力实现“四强”目标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建立“双高”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对获批建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助。为鼓励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南昌拟在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300万元的“资金池”,用于初创型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融资支持。大学生创业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等。
大学生创业贷款怎么申请
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二步: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第三步: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