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谁的责任

2017-05-27

闯红灯并不是机动车的专利,实践中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要是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谁的责任呢?下面,让小编来告诉大家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谁的责任。

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谁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应负全责,除非行人故意才不承担责任。行人闯红灯,不是故意,一般来说没有人愿意去找死的,所以只能理解为重大过失,但是司机还是要承担责任,但可以减轻司机的责任,此时行人一方往往承担的是70%左右的责任。

一般司机都买的有第三责任事故险,虽不能完全承担,但也能减轻一部分,剩下的就只能由司机承担了,谁让是机动车呢,机动车有谨慎驾驶的义务啊。虽然看起来对司机不合理,但是生命无价啊,当时的立法原意也是提醒机动车驾驶者要谨慎驾驶,出事后不管你是否有责任都要承担一部分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新交规闯红灯如何处罚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公安部最新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并罚款200元。

闯红灯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闯红灯违法行为是依据代码为1302的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1种行为、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 38、40、41、42、43条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见争议最大的冲红灯罚款,最终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罚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每次扣驾驶证三个月。

另外,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种情况也要被罚五百元: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一年内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证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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