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教师编制调整相关提案

20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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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是:我国农村教师编制相关调整的相关提案。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和参考!

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国农村教师编制的提案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趋势加剧,这势必会导致农村地区学龄人口的下降,农村地区大量分布小规模学校的局面将长期继续存在。现行农村教师编制测算方式已无法适应农村教育需求,教师编制标准调整势在必行。

《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规定农村学校的学生与教职工之比是23∶1,各地以此为参照标准制定具体的教师编制标准。这种基于学生数量的核算方式忽略了学生的年级跨度和班级跨度,导致农村教师编制“标准上超编”,但“现实中不足”,小规模学校教师数量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需要,学校规模越小教师工作量越大。数据显示,人数少于240人的学校几乎全部严重超编配置教师,但农村学校周课时超过20节的教师比例超过14.31%,农村教师特别是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教师工作量过大。因此,农村教师编制的核心问题如何改变教师的配置方式,以使农村地区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正常的教学及相关工作的需要。

为了保证农村地区有足够的教师,要推行农村教师数量保障的综合改革,采用“基本编+机动编”的方式来进行农村教师编制配置。

一、构建科学的农村教师基本编制测算模型

兼顾教育公平及教师资源利用效率,建立以课程设置、学生数量的年级和班级分布为基本参数的教师编制标准测算模型,科学核定基本编。确定教师编制时应核算学校的工作总量及类别,测算的标准是教师的总工作量与日均工作量,工作量的度量依据是课内课外各项工作的时间常模。通过对东中西6个省2542位农村教师的抽样调查获知,一到六年级语文、数学课前与上课的时间比值为2∶1,三年级、四年级的英语为3∶1,五年级、六年级的英语为2∶1;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课后每节课在每个学生上花费的时间为1.5分钟;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信息技术、品德、地方/学校课程上课时间与课外工作时间的比值为1∶2。依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科教师的时间分配常模和学校的课程设置,如果获得了学校学生人数的年级和班级分布,可以度量其常规工作总量。

按照8小时工作制,除去教师每天用于备课、上课和批改作业外的其他任务所需的1个小时(如家访、听课、评课、反思、自主学习和迎接各类检查等),一个教师一周能够用于备课、上课及课后批改作业的时间为2100分钟,由此度量学校实际所需的教师基本编制数和各学科所需的基本编制数。通过学校学生人数的年级和班级分布,能够度量出该校所需的基本编总量和各学科所需的基本编。

二、设定合理的农村教师的机动编测算标准

参加在职培训是农村教师进行知识更新和素质提升的必要途径。保证每位农村教师能有充足的培训时间,依据轮训周期和轮训时间合理测算机动编。

三、科学地测算农村教师的编制总量和结构

全面分析农村教师数量的学校分布与盈缺状况是进行编制调整的数据基础。对农村学校所需的教师基本编统计分析表明,180人以下的学校现有教师860845人,缺少教师约116329人,占这些学校教师总量的13.51%,占农村教师总量的5.38%。如果按照机动编最低比例计算的话(轮训周期为5年,轮训时间为3个月),我国农村地区180人以下的学校缺少教师约165188人,占其教师总量的19.19%,占农村教师总量的7.64%。各地应按照科学化的编制测算数据对每所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的教师编制进行调整,补齐缺少的教师编制数。

四、制定农村学校教师编制保障的配套政策

人事、财政等多个部门配合,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对于严重缺乏教师但财政能力有限的地区,建立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的合理分担机制;对于结构性缺编严重的地区,依据人力资源的市场定价,通过提高工资、住房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提升农村教师的岗位吸引力,使英语和一些小学科的教师能够自愿到这些地区去工作;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专任教师编制不被挪用,不被其他部门随意借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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