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利与弊
发行债券是企业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购买债券则是投资者投机牟利的一种方式,这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然而债券有利也有弊,下面就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债券的利与弊吧。
债券的利一:弥补资金不足
当前我国城市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公用事业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不能完全满足这些需求,地方政府资金长期短缺。举债将成为地方政府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的有效方式,既可以解决地方建设资金不足,促进地方经济建设,还可以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感。此次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适时提速,与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大规模展开密不可分。08年11月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其中中央投资约1.18万亿元,其余都需要地方配套和民间资金。在这种经济形势下,推出地方政府债券也可以帮助我们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筹措体制。
债券的利二:形成地方预算硬约束和培养地方政府信用
另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利于形成地方预算硬约束,也可以加强培养地方政府的信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中约有50%资金投入了地方工程,由地方政府负责偿付到期本息。这使地方政府存在一定的预算软约束,导致投资效益差、重复建设等,到最后还是需要中央政府代偿债务。此次发债不同于98年的“转贷”,采用的是“代发”,会有系列权责利明确的配套规定出台,地方政府将会明确为偿债主体。这样一来,就把地方政府直接推向了市场,将地方政府明确为偿债主体,必须为所欠债务直接负责。另外这也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重视信用、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否则将难以长期在市场上发行债券融到资金。
债券的利三:减少宏观调控负面影响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过热时,中央政府会打压地方财政资金,出台政策紧缩银行信贷,而地方政府又必须配合宏观调控。这样一来,会使资金匮乏需要发展的地方受到打压,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中央打压经济时有需要的地方政府就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得资金应对各种需要。当然在经济萧条时,如果中央财政拨划资金不够,地方政府同样可以发行债券进一步满足自身资金需要。
债券的弊一:偿债风险
如果不考虑地方财政自身能力而盲目大规模、大额度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旦经济下滑或者投资项目失败,就可能不能按时偿债。不仅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也会使地方政府失去信用,不利于以后发债筹资,更会损失一条融资渠道。同时还隐含着一个政治层面上的难题,即地方政府有可能假定一旦偿债能力不足,中央政府出于稳定政治的考虑出面进行担保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清偿,出于自身政治利益的需要和“天然”扩张经济的冲动,就有可能超过自身偿债能力举债而陷入债务危机。面对这种状况,中央政府“两难”:出手相助,有可能使地方政府陷入路径依赖,地方政府债券转变成“变相的国债”;不出手,将承受政治利益上的损失。
债券的弊二:引起过分投资
另外正如上一段中提到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可能引发投资冲动和经济过分扩张。一旦地方政府有了发债权力后,地方政府官员出于政治目标和自身利益,有可能在这一届政府任期内疯狂举债,用所预支的未来收入进行本期投资,扩张本地经济、修建政绩工程。尤其是在一些不发达地区,资金缺口长期存在,一旦有了举债权就有可能出现盲目举债,将超额债务丢给下届当地政府,只顾及自己在位时的政绩。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债券最终将转化为地方政府的信誉危机。并且地方政府如果不顾及宏观经济形势和当地需要盲目发债,也会导致宏观调控政策失效。这就要求中央政府改变目前以增长为主的考核制度,将风险衡量放到新的考核指标体系内。
债券的弊三:拉大地域差异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有一个缺点就是有可能拉大地区差距。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将先从那些经济发展良好、政府财力雄厚的区域开始试点。而本身的“先天优势”已经使这些地方经济领先于其他地区,这样一来就可能进一步拉大地区差距,出现“马太效应”。而且即使允许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同时举债,由于拥有资金规模、相关市场化程度以及法律法规制度完善程度的差别,经济发达地区有发展优势,而经济不发达地区则处于不利地位。中央政府如何协调这个问题,对贫困地区进行扶植,是值得探讨的,此次地方债额度呈现出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现象也是一种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