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7-02-21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已经实施了多年,这是根据我国的人口现状制定的人口战略政策。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阶,这其中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工作计划是密不可分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降一升”目标任务,坚持以基层基础为主线,以“三按月”、“村居互查”和“两双”工作为抓手,以避孕节育、控制人口数量为重点,主攻流动人口这一难点,以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为出发点,着力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基层群众自治化和工作法制化上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依法管理,基层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年度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107之间;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8%以上,一孩妇女上环、二孩及以上夫妇绝育及时率、避孕措施落实率均达100 %;二女孩户结扎完成9例及以上;妇检率达100%;药具应用率和随访率均达100%;乡级投入避孕药具的经费达1.8万元以上,乡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费人均达5元,全乡年度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的10%、中央转移支付的20%用于奖励扶助;本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面达100%,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20万元以上并确保100%用于人口计生事业,其中,非诉案件占年度总案件数的30%;PIS系统录入出生统计数据准确率达100%;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5对以上,使用技术干预数达100%;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帮扶工作,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兑现率均达100%;推行“双诚信双承诺”的村达100%,实现“双诚信双承诺”示范的村达10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达到年度目标;基层计生协会整建率达100%;政务办公及时率达100%;进一步加强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为水城县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奠定基础。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精神,坚持创新发展战略,把新机制建设摆在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人口计生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实施全省“十二五”人口计生机制建设规划,确保全乡在两年之内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决策、依法管理、群众自治、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投入保障、宣传教育、科学管理考核、队伍建设”等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要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重要战略地位来抓,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乡党委书记分管、政府主要领导协管、党政副职配合管的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体系,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领导推进机制,做到书记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落实、亲自兑现责任追究,确保领导、认识、投入、责任、措施、检查、奖惩“七到位”。继续实行副科级干部包村、股室干部、驻村指导员和村干部包组、育龄妇女小组长包户的层层包保责任制,乡党委政府每月听取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副科级包村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指导工作;乡计生办要经常到村、组督促指导工作;乡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乡、村、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要认真落实“三会三查”(组级一月一次见面会、村级一月一次汇报会、乡级一月一次专题会;组自查、村普查、乡抽查)制度,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检查。三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按照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的相关考核办法,强化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管理。切实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的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副科级人头上,让人人肩上有担子、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

(二)围绕生育主线,全面推进全程服务管理

全程服务管理是有效预防政策外生育和遏制性比偏高的重要手段。坚持围绕生育这条主线,从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前检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随访、落实避孕措施、术后回访,以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等各个阶段的不同需求,确定服务管理对象,开展全程服务管理。一是准确界定服务管理对象。二是全面推行“周上门、月随访、季保健”。三是跟踪随访到位。育龄妇女小组长周上门、驻村指导员、村级计生人口主任、计生协管员、月随访必须有登记,有对象签字和按手印。四是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对全乡5个村进行分类管理、重点督查”。五是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强化乡、村责任,将服务管理对象的孕、产、术全过程责任和妇检、手术库存、手术落实率、及时率等明确到人,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在督查中指导,在指导中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落实责任追究。

(三)创新宣传教育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一要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宣传教育经费占本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10%以上,并逐年递增。二要抓好乡、村两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三要及时组建乡人口计生文艺宣传队,并确保经费投入到位,人员到位。四要不断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让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切实掌握现行生育政策、处罚政策、奖励扶助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着力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要建立健全打击“两非”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两非”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对涉嫌溺婴、弃婴或“两非”案件的,派出所、卫计办、卫计院等部门要在24小时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联合调查处理。各村要切实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生育,强力推行住院(陪护)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住院分娩率达到85%以上。对于“两非”案件,要采取有奖举报、有奖办案、逆向排查等方式,切实深入村、组、户逐人核查、梳理线索,通过内查外调,查清查实案件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分类作出处理,对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按照党政纪和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二要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信息通报专项督查制度。扎实开展以清理出生人口漏报、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或出现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的村,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找清根源。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协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要做好对B超设备、终止妊娠药品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发生。三要强力推进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村务必大力查找 “两非”案源,切实配合和投入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

(五)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构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坚持和强化“两手抓”(一手抓堵住新产生的失控人口,一手抓消化原有失控人口)。二要进一步探索新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协作、周边协作,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属地管理、优质服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以房管人,以房找人和房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大办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合同管理的力度,着力清理流出人口,实施跟踪管理,督促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调整和充实计生工作队伍,配强专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六)着力基层协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乡、村基层协会组织机构、队伍、网络建设,不断拓展基层协会服务领域,确保人员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力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二要切实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把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乡人口计生综合考核。三要充分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五项职能,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协会典型示范工作,以“一创三建一帮带”活动和“五大幸福计生行动”为载体,解决参与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以为广大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根本宗旨,申报人口利益关怀基金项目,积极发挥资金效应作用,带动计生户发展种养殖项目,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七)建设“六个一”,实现“六个突破”

要切实按照市人口口计生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工作开展到户、任务落实到人,按照“六个一”和“一室一校三栏”的目标要求,加强村级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六个突破”和“三降一升”工作目标

(八)全面巩固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机制,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群众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同群众履行计划生育责任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整体水平, 以诚信计生促进我乡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着力抓好“三大工程”

一要认真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即:开展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确保避孕措施及时率、落实率均达100%;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对政策内出生的人口实施药物干预和技术干预手段,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做好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工作,以经常性和周期性工作为主,落实妇检工作“四定措施”(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任务),提高妇检质量,确保妇检率达100%。二要严格按照“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要求,确保乡村两级技术服务设备投入到位,进一步推进乡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技术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文明、优质、温馨的服务。三要不断深化药具管理改革,充分发挥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的作用,稳步扩大发放网络,满足群众对避孕节育的需求。四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认真做好早教、开展艾滋病筛查、健康体检、不孕症诊治及微创手术等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五要切实抓好“玛丽斯特普” 环境改造服务站搬迁入住并正式投入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奖励扶助的资格确认工作,坚决做到该奖的一个不少,不该奖的一个不多。二是要切实按照《水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严格兑现 “三项制度”、“六项承诺”等规定的奖励扶助资金。三是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相关奖励优惠政策,认真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应该享受的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和强农惠农资金,充分体现“普惠”加“特惠”。对违法生育的家庭,坚决降低或暂缓执行“普惠”政策。 四是建立并完善推迟和放弃生育奖、及时落实手术奖等。积极动员群众推迟、放弃二孩生育,及时推广、兑现奖励扶助政策。五是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为载体,深化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特殊家庭救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等申报制度。及时规范好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登记、审核、审批,严格按相关程序上报扶助对象的变更和退出。做好2015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对象和符合“少生快富”家庭的审核、上报工作;在危房改造中帮助农村“两户”解决住房困难,协助乡社会事务办抓好农村“两户”的危房改造,并协调帮助解决部分资金。六是督促指导村抓好利益导向工作的落实。

(十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是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五条禁令”,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禁行政不作为、行政侵权等行为发生,坚持将基层文明执法纳入综合考核。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度,乡和村要明确一名人员作为信访案件信息通报员,负责人口计生信息尤其紧急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三是对政策外生育的群众,要依法按程序、按标准征收社抚费, 乡必须要有计划合理地启动对“重点对象”申请法院(庭)按照司法程序执行,同时按照“月分解、月计划、月完成、月上缴”的要求清理社会抚养费库存征收数,对不能完成分解任务的村,由乡财政扣发其工资。四是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大依法征收的力度,严禁坐收坐支、“打白条”或将社会抚养费挪作它用。有关部门要适时跟踪督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要认真清理历年社会抚养费下欠数,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台帐,对当年政策外生育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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