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基站租赁合同_移动基站租赁合同样本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智能通讯的普及使得移动基站建设的数量越来越多,移动基站租赁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 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 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3.1 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大写)元(RMB );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发票,若提供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甲方于每年的第 个月的 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 交付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 租赁场地使用
7.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2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场地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7.3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 消防及安全
8.1 甲方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外的区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员外,甲方应禁止或限制他人进入租赁场地。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损害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 拆迁
9.1租赁期内,遇政府拆迁的,双方应共同协商,互相配合与拆迁人洽谈。乙方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中补偿给基站的款项和停业补助费的一部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1 0.2 乙方无故延迟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 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 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 13.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范文2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构建畅通的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房屋用于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场地的情况
1.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详细地址及位置)的自有房屋 间和 (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设置移动通信和/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站用房使用。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改变用途。
1.2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承租甲方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与甲方原件核对无误的租赁物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3该租赁物原有装修和有关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分。
1.4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所在楼宇的楼顶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 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期为 年,租赁期限自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除本合同约定或乙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第 种支付手段((1)支票;(2)现金;(3)转帐)支付租金。
4.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一)甲方应在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开具租金总额百分之百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总额;
(二)甲方应在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开具租赁期限起始之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笔租金金额;自 年 月 日开始,乙方每 (时间)支付一次租金,每次付款前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当期应支付租金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笔租金金额;
4.3甲方的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 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错误,或甲方销户后未及时通知乙方,或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金,造成乙方难以支付租金的,乙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租金公证提存。租金公证提存后,视为乙方已履行合同支付租金义务。
第五条 租赁物交付、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由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租赁物交付时,甲乙双方应签署交付清单,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期间,甲方承诺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以下支持:
(一)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内空调系统的室外机安装位置;
(二)向乙方提供人员和车辆进出、装修和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电梯和楼道使用以及临时用水、用电等便利;
(三)向乙方提供装修和设备安装所需的房屋和楼顶结构平面图,以及本楼电源及工作接地的技术资料,或者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
(四)向乙方提供该物业内现有的通信、电力及管线位置(含大楼红线内入楼管道井、预埋入楼管道等),配合乙方做好光缆引入、消防及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