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书记严以用权心得体会4篇

2017-03-17

严以用权,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本文是乡镇党委书记严以用权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乡镇党委书记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一: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古代封建士大夫尚有如此忧民的朴素情怀,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不僭越,守规矩,从里里外外规范权力运行,让领导干部掌权不迷失,方能顺民众之所愿,应民心之所盼,以过硬作风,担改革重担,增进人民福祉。

乡镇党委书记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二:

现实生活中,常会听人讲,我也不是官我也没有权,没有必要约束自己。但我想,官不是权的代名词,权亦不是官的专属称谓。有权的不一定都是官,简单的例子:学校的老师是官吗?不是,但他(她)们很有权,所教学生的调度皆由他(她)们;幼儿园的阿姨是官吗?不是,但她们很有权,所有的孩子都得听她们的;普通的工作人员是官吗?不是,但他(她)们面对服务对象的时候,他(她)们又都很有权;一个人别看在单位是个白丁,可回到家却又神气起来了,因为老婆、孩子得听他的,他有权了……由此,我想习近平总书记“严以用权”的要求适用于现实中的所有人。

严以用权从党员领导干部的层面讲,责无旁贷必须践行。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它不是你身份的摆设,而是你真正服务于人民的多与少,接近人民的多与少。现在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职位越高,老百姓见的难度越大。久而久之成了老百姓心中可望不可即的摆设,完全走向了老百姓当家人贴心人的反面。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就真的成了老百姓眼中的空中楼阁岌岌可危了。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不论我们职位多高,老百姓永远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躬下腰来,接地气,和老百姓打成一片,把老百姓的事捧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才称上真正的为老百姓用好权当好官。否则,总是仰起头,接空气,必将随空气而流走,终将被老百姓所唾弃不留念想。

严以用权从普通工作人员的层面讲,亦应责无旁贷必须践行。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来讲,不论你是不是党员,单位给了你一摊工作,就给了你一个平台一份责任,这个平台直接面对着你所服务的对象,这份责任直接反映着你服务的好与坏。过去常听老百姓形容一些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衙门作风,而现实中,这一衙门作风是否得到根除,直接取决于每一名迎接老百姓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关乎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形象问题,更关乎着整个单位的荣辱走向。过去曾到一银行办事,遇该银行一名职员对一储户的需求非常不耐烦,结果储户当即将公司上百万元的资产转移到其它银行。结果,银行失去了一个好的大客户,这名职员势必也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再比如,前一段电视、报纸和网络曝光的某些幼儿园私下给入园孩子服药一事。所造成的影响更是触目惊心。严以用权对普通工作人员来讲,亦真的不是儿戏。

严以用权从个人家庭的层面讲,更是责无旁贷必须践行。当今家庭中比较流行的就是妻管炎,可妻官炎的最大弊端就图片在于日益把丈夫推到了犯错的风口浪尖。试想,你管得他口袋总是一清二白,可做为一名男人他总得有应酬有交往吧。怎么办?一来二去,天长日久,小金库不可能不产生。可一旦小金库产生了,不露是好手。但世间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总会有露的那一天。露了怎么办?有的人会怒不可遏,大打出手;有的人会静坐宁思,反躬自问;而真正的智者,会从此留有空间,多一份包容与理解,把家中的独权变成两人的共享,其结果自然是家和万事兴。教育孩子也是一样,不能父母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让孩子无所适从。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是他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孩子的一言一行,为此父母更应慎言慎行,不要随便行使家长的权利,给孩子以包容,率先垂范潜移默化中引导孩子学会执著永不言弃,学会感恩知恩图报,学会钻研勤学不倦。这样我们的家长权才是最佳的把握。正因如此,权对于个人的家庭而言,真的应严以用权,慎者用权。

乡镇党委书记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三: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官箴”。

同样为官一任,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基层干部刘伦堂的故事感人肺腑、触动人心?同样是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摔下马来,而“拼命书记”向勤仕人去声犹在,永远留在人们心中?答案很明确: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分、公车私坐;有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为妻用,利为子谋;有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大事小事一言堂”。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严以用权,关键要做到“三不”。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当官“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在全省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有的地方实施对不称职干部的召回制度,就是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有益尝试,值得借鉴。

用权不滥,依轨守规。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乡镇党委书记严以用权心得体会四:

“三严三实”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严以用权”最为关键,是规范和提升领导干部从政修养、从政行为、从政境界的核心。坚持“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按照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牢记人民重托,自觉接受监督,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一、“严以用权”是对领导干部“自律”的考验

“严以用权”的要旨是坚持权为民所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权只能为民所用,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直接影响到党的事业发展中的成败,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

“三严三实”中,特别强调了领导干部的“自律”,突出了个人对组织的高度负责,把作风建设从制度层面升华到了价值层面。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才能将他律变为自律,变外在的规则为内在的价值,真正将改进作风落到实处,干出实绩。

“严以用权”就是要对信仰、对法纪、对组织、对人民心存敬畏,日三省之;化为手中戒尺,日恒量之,树立并恪守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此安身立命,以此取信于民,才能确保工作中始终不偏离为民利民的轨道。

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公与廉,正是严以律己的结果。时时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以廉洁奉公的作风、夙夜在公的勤勉,达致两袖清风、一心为民的境界。纵观每一起官员腐败案件的情况和作案手段,虽各有不同,但有一些是共同的:这些人滥用权力、肆无忌惮、贪得无厌、漠视法纪、利欲熏心、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管理失范、监督缺位,以致一步一步地坠入犯罪的深渊。领导干部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二、“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政治上的“清醒”

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做到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强化大局观念,在大事难事面前勇挑重担,在急难险重面前挺身而出,在名利地位面前不计得失、顾全大局。

领导干部要在品行上始终追求高尚正派,常修为政之德,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人;常思贪欲之害,坚守为人和做官的底线,决不越“雷池”半步,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出于公心,公开公正,集体用权,决不搞私下交易;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行所当行、止所当止,确保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

领导干部要在作风上始终坚持务实为民,心系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职责所在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力行使与责任担当紧密相连、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

一个“严”字,它所诠释是为人、执政的必须要求,而不是随心所欲,放纵自己。领导干部只有“严”字当头,理想信念才能更坚定,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才能有保障,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才能自觉有方向,做人为政才能严守党纪国法,不越雷池、不触红线,慎用手中的权力,堂堂正正做一个克己奉公、大公无私、称职的人民公仆,不忘职责真正用权为民。

四、“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提升“公信力”的基础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把人民的事真正放在心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守国家法律、党的纪律,时刻提醒自己,不忘自己是一名领导干部和所担当的责任,做到讲规矩、守纪律、为人民,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注意,防微杜渐。

领导干部更须敬畏权力,决不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更不能错误地认为领导就拥有特权,可以凌驾于法律和纪律之上;慎用权力,在为人民的事业上,为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中,要大胆用权,但在涉及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上,要严格规范用权,千万不要弄权,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监督权力,让权力在监督下行使,把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各个方面都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践行“三严三实”,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一心为公,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才能一直得到党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不断拥有更大的舞台为民服务,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党的事业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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