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创业政府的新政策

2016-11-08

选择回家做创业的朋友很想知道:关于回乡创业的新政策有哪些,看完小编整理的回家创业政府的新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回家创业政府的新政策

申请农业技术扶助基金。

农业推广技术的扶助基金 关于农业有很多的免费资助.金额都还不小。

不过有前提的:你有自己的公司。有一定发展规模。技术具有领先性,你的项目能惠及农户. 可以当地农业综合办公室去问问.看当地有什么政策 可以和当地的农业大学合作。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共同搞一些项目。

回家乡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对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求职登记、职业指导、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2、有进城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可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职业(工种)课时,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3、信贷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项目有规划、有发展前景、有一定规模后,自筹资金不足的,按相应的办事程序和条件经自愿申请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如果微利项目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如果还想了解更祥细的政策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回乡创业政策

农民工回乡创业所从事的行业与打工经济密切相关,带有明显的产业转移特征。目前返乡创业者多是上个世纪80年代和80年代初的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一般都是基于以前的打工经历和在打工中学到的技术。当初打工主要从事劳动强度较大、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如今这些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也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结构单一,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大多数投资在10万元至100万元,其生产结构以手工操作为主,产品科技含量偏低。从2003年以来,回乡创业的趋势明显加快,有的地方出现了成倍增长。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认识到外出打工者回乡创业有利于带动城镇经济的繁荣,渐进推进城市化,吸收农村剩余人口,是改造乡村、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境界的新道路。他们开始“视老乡为外商”,纷纷强化“请回来”观念,形成吸引“回乡创业”的工作机制,筑巢引凤,着力加强城镇和园区建设,探索县域企业融资体制,打破回乡创业的融资瓶颈,优化政府服务,为农民工回乡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那些在外创业有一定规模,又具备在家乡发展条件的企业营造出一种“外出创业光荣,回乡创业有功”的浓厚氛围,劳务经济逐渐从“输出劳动力带回钞票”向“带回生产力”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创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很少,创业者普遍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大招商和招大商”的背景下,回乡创业者在投资群体中处于“弱势”,目前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政府扶持,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展技工职业培训、简化办证手续等扶持措施。此外,在当前阶段,搞好小城镇规划也尤为重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开展创业培训

针对返乡农民工,12月8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输出处处长吕志华介绍,目前全省各地依托县乡劳动保障和人力资源工作平台,结合各地实际和农民工需求,适应转岗转业和结构调整的需求,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为返乡农民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组织师资力量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等的培训,为农民工就业创业注入“新鲜血液”,并以推进培训后考核合格发给《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让农民工“失业”后吃下“定心丸”,充分享受培训补贴,增强他们重新就业和就业竞争力。

二是强化职业介绍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与社会中介机构作用,合理有序引导农民工安置就业,积极为县内企业用工和返乡农民工就业牵线搭桥。

三是让回流的农民工有事干。帮助返乡农民工积极就地创业,增强吸纳就业能力。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增强本地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的能力,力促部分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在当地消化、解决。

省工商系统

开辟“绿色通道”

针对返乡农民工日益增多,省工商局日前决定为返乡农民工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工商部门允许返乡农民工租借商业用房或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允许其通过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镇村边角地、荒山等场地创业。为减轻创业负担,工商局规定,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外出务工农民兴办企业的,减收20%工商登记费;

我省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还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安排专人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务。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工商部门将安排专人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其选择项目;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当场核准登记并颁发执照;对进入创业园区兴办企业的农民工,提供集中上门办照服务。对具有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营销业条件和意向的农民工,工商部门积极引导其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自办私营农场、养殖场或从事个体贩运等。工商部门上门帮助完善条件,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和经纪人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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