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利润分配_借贷记账法的分录

2017-06-06

非会计专业人员较难理解会计记账的借贷记账法,这不利于会计信息广泛、充分的利用。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借贷记账法利润分配,希望能帮到你。

借贷记账法利润分配

一、利润的形成和分配

(一) 利润的形成

利润 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亦称财务成果)。

企业利润的构成,既有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又有那些与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事项所引起的盈亏。

利润是考核企业经营好坏的一项综合性指标。

企业利润一般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的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业绩;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反映的是企业非经营活动的业绩。当期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即为当期的净利润。

1.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它主要由主营业务活动、其他业务活动和投资活动三方面实现的利润构成。

营业收入 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和附营业务收入之和。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主要经营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又称产品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实现的收入。如企业附属营业活动的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是指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之和。其中: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主要经营业务所发生的成本。如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又称产品销售成本,指的是已售出产品的生产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除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营业活动所发生的成本,是企业的附营业务的业务成本。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净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额。其计算公式:

投资净收益=投资收入-投资损失

由于在营业利润的形成过程发生了税费和期间费用,所以计算企业当期营业利润时,用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还要减去营业税费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三项期间费用,再加上投资净收益之后的净额。营业利润的计算公式: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投资净收益

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营业外收入一般包括:由于债权人的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等。

3.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但按照有关规定应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

营业外支出一般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等等。

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虽然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多大关系,但从企业整体来考虑,同样给企业会带来收入或形成支出,对企业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所以,利润总额是由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按税法规定,企业获取利润后,应按一定比例交纳所得税。因此,企业的所得税应作为企业的费用列支。其计算公式:

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净利润。其计算公式: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二) 利润的分配

对净利润进行分配,一般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是提取盈余公积留存于企业;第二步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净利润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给投资者的利润后的余额,即为未分配利润。

1. 提取盈余公积

提取盈余公积是指从企业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积累资金。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按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股份制企业一般按10%的比例提取,其他企业可根据需要确定提取比例,但这一比例不得小于10%。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余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此项公积金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要不要提取以及提取的比例。

2.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即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3.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即净利润扣除利润分配数额后的余额。

借贷记账法的基础知识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

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

“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而记账规则是记录、登记各类经济业务的科学法则。那么自然,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由于“借”、“贷”记账符号对会计等式两方的会计要素规定了增减相反的含义,因此,可以设置既有资产性质的账户,又有负债性质的具有双重性质的账户。比如,“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也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

双重性质账户的性质不是固定的,应根据明细账户余额的方向来判断。如果余额在借方就是资产类账户,如果余额在贷方就可确认为负债类账户。如“应收账款”账户为资产类账户,“预收账款”账户为负债类账户,如果企业预收账款业务不多,可将其合并在“应收账款”账户中反映,这时“应收账款”账户则是一双重性质的账户。双重性账户的总账余额没有经济意义,即它既不表示资产数,又不表示负债数,反映资产和负债实有数额的资料,只能从双重性账户的各明细分类账户中分析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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