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过世后工资如何算
去世,指的是人死去。平常人们认识的去世指的是心跳停止即为去世,道家认为去世指天地人三魂离体,但并不是真正的死去。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教师过世后工资如何算,希望大家喜欢!
教师过世后工资如何算
1、去世时可以领取的有丧葬费、抚恤费及个人账户金额和利息由亲属领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20个月的工资不是全部工资是20个月的基本工资。去当地社保部门领取。
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社会地位是指教师职业在整个社会职业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主要由四个部分的作用组成:专业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职业地位。
专业地位
在世界范围内促成“教师是一种专业”的认识,得益于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发布的《关于教师地位之建议书》。明确提出:“教育工作应被视为专门职业(profession)。这种职业是一种要求教员具备经过严格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它要求对所辖学生的教育和福利具有个人的及共同的责任。”
1986年,中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将所有职业分布为8个大类,63个分类和303个小类,其中将教师列在“专业技术人员”这一大类中。在1993年10月颁布的《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并进一步对教师就业的学历标准提出要求,即小学教师具有中师学历,初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于1995年开始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经济地位
教师的经济地位一般是通过教师的工资收入及其福利待遇与其它职业相比较而确定的。从世界范围内看,多数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提高本国教师的经济地位,通过给教师以优厚的工资待遇和诸如带薪假期、退休金、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福利,使教师的生活保持在中等以上的水平,以形成一支稳定的、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中国由于历史与现实的种种原因,教师的经济收入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20世纪70年代末期甚至出现了教师与体力劳动者收入倒挂的现象。改革开放以后,同其它行业相比,教师的工资仍然偏低。
政治地位
教师的政治地位主要通过教师在政治上享有的各种权利、待遇和荣誉等体现出来。其政治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对教师的评价;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与作用;教师的社会关系体系在全社会所具有的影响及其这种影响所产生的教师在政治、经济上所享有的各种待遇。”
从1985年起国家把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以号召全社会都来尊师重教;在1994年元月颁布的《教师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教师应有的权利和待遇;同年,国家还把中小学教师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范围。同时,各级政府还选举教师当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公开表彰、奖励优秀教师,以及从教师中选拔人才进入各级政府的领导班子等等。
职业声望
在现代社会,教师的职业声望通常具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教师的职业声望通常都具有中上的地位,高于他们的经济地位;二是教师的职业声望具有逐渐提高的趋势。在中国,教师一向被社会公认为最佳形象,享有较高的职业声望。
“2003年中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是中国科协迄今进行的第五次科学素养调查。在被调查的14种主要社会职业中,58%的公众认为教师的声望最高,其他依次是科学家、医生、军人或警察、法官、政府官员、工程师、律师、企业家、农民、运动员、艺术家、记者、工人。在不同年龄段的公众中,60至69岁年龄段中67%的人认为教师的声望最高。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