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公司如何注销,北京公司注销流程

2017-03-03

在北京的一家公司办理注销了,如今进行注销需要走什么流程呢?注销公司的材料条件又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北京公司注销”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注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办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法院破产裁定;

(3)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大)会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清算组在报纸上登载通知债权人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在本科申请注销的公司应当是依据《公司法》设立、非自然人股东占股50%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还要办理公章注销;国税地税清理。

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7)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除上述说明外,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导致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六大原因

我国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可归纳为以下六种: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就此规定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

(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

(5)滥用执照。执照颁发的对象是特定的,执照上面的内容亦是经过特定审视而特别加以记载的,且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这一点,几乎所有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皆作了规定。

(6)非法经营。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这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均有规定;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9—53条以及第56条便规定了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6种非法经营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1条也明确规定了9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公司注销与吊销的区别

1、什么是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在发生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事项发生时,企业到工商局进行的一种正常登记手续。

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2、什么是公司吊销?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3、公司注销与公司吊销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形式

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依其行政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应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两者不应混为一谈。

(2)执法程序

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通过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受理、审查、核准、向企业发注销登记核准函、归档等一套登记程序来实现终止。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违法事实、通过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举行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公告、归档等执法程序剥夺企业经营行为的能力。

(3)法律后果

企业法人注销标志着该企业完结债权、债务清理,或民事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已有了明确的了断,企业实现了真正意义上消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标致着该企业由于违法而被强制剥夺经营资格,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分公司的程序

1、总公司做出关于分公司注销决定文件

2、总公司出具承诺书、担保函

3、理账、清税

4、出具注销税务报告

5、注销国税

6、注销地税

7、注销营业执照

8、注销组织机构代码

9、注销海关、外汇登记

10、注销分公司社保登记

11、注销银行账号

12、注销分公司公章

公司注销登记手续有哪些?

(1)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A、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C、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D、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E、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公司注销登记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A、公司清算组织向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B、原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受理(当场或5日内);

C、工商行政机关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D、公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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