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置换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公证流程是什么
很多人在办理住宅用地置换合同的时候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大部分人对于住宅用地置换合同的流程也不熟悉,是一些网友办理住宅用地置换合同,不知道该准备哪些资料,对于住宅用地置换合同的办理流程也不是清晰。今天我们就来深习一下,住宅用地置换合同公证到底需要做些什么?
住宅用地置换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土地置换申请报告(由原用地单位和现使用单位合写,报告应说明申请置换用地的原批准文号、位置、面积、用途和现申请置换用地的面积、位置、用途等要素,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镇(区)的国土所(办)、镇政府加具意见并盖公章,下同)。
2、《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意见》复印件;要求现申请置换使用土地的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村签订《征用土地协议》(由国土局与被征地单位、现使用单位三方签订;《土地置换补偿协议》(由原用地单位与现申请置换使用单位双方签订)。
3、《用地补偿协议》(由现使用单位与被征地村双方签订);原批准的宗地若未办理出让手续的;由现申请置换使用的用地单位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置换复垦协议》(由原用地单位、现使用单位与国土局签订)。
4、置换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已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红线图1:500或1:1000(由现使用单位和被征地村在红线坐标拐点上盖章);用地项目的立项批文、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住宅用地置换合同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住宅用地置换合同需要准备的材料和需要走的流程,希望以上内容能对网友有所帮助。建议大家在办理住宅用地置换合同之前,一定要上网查好相关流程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