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运城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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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运城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运城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运城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运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缴费比例单位为20%,职工个人为8%。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为20%,雇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员缴纳8%,其余部分由雇主缴纳。
2.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缴费比例为20%。
三、运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企业上年(月)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实际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的基数计征,当年缴费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
四、运城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1.企业必须在每月15号以前按照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缴费申报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就业的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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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接到申请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