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

2017-04-09

长期以来,农民朋友不辞劳苦,辛勤耕耘,奋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篇一

农民朋友们:

您们好!长期以来,你们不辞劳苦,在农业生产的第一线辛勤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当前,全国人民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万众一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但是,正当我镇农民一心一意建设美好家园的时候,一些邪教组织却沉查泛起,暗中活动,破坏农民家庭幸福,危害农民身心健康,干扰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阻碍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威胁我镇“玉贵平安走廊”的建设和发展。 邪教组织是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他们破坏家庭,破坏生产,骗取钱财,奸*妇女,残害生命,毒害青少年,煽动闹事,危害农村基层政权,他们*、反人类、反科学危害极大。他们与宗教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政府在处理邪教问题上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参与邪教组织活动是违法的,我们党和政府处理邪教的基本政策是: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要团结、教育、挽救,对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要依法打击,希广大群众认清邪教的丑恶嘴脸,保持清醒,有上当受骗加入邪教组织的要及早脱离,同时要教育好自己的家人要珍惜生命,相信科学。 在了解邪教的同时,请广大农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坚决防范和抵制邪教。不听邪教宣传,不相信邪教鬼话,不帮助传播,要破除迷信思想,正确对待生老病死,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和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的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同时要积极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活动,使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农民朋友们,我镇正处在“玉贵走廊”的有利位置上,目前华润集团又在我县投资建设,相信平南的明天会更好,让我们携起手来,奋发图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我县广大群众过上殷实富裕的小康生活而努力。

xxx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篇二

全县广大农民朋友们:

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但我们也看到,农村环境卫生问题越来越突出,随意倾倒、堆积的垃圾在一步步包围我们的家园。这不仅破坏了农村优美的环境,还严重影响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县委、县政府将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投资1500余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11座,投入1320余万元,为每个村配备了垃圾桶、垃圾池、垃圾箱、三轮车等环卫设施,并且县财政每年拿出1800万元,用于垃圾清运及保洁的费用开支。为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开展了“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全县抽调1045名机关干部分别联系367个行政村、社区,领导带头,党员与群众一起,对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治理,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农村环境面貌有了很大改善。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既是当前一项阶段性任务,更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为了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县文明办向全县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1、积极维护公共环境,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自觉清理自家门前屋后垃圾杂物,主动将垃圾放到垃圾池或垃圾箱。

2、养成良好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不乱倒污水和垃圾,不乱堆乱放,柴草到指定地点存放,自觉保持门前卫生,做一个讲文明、讲卫生的居民。

3、积极配合保洁员工作,监督、举报并制止他人在村庄周边偷倒、乱倒生活垃圾行为。

广大农民朋友们,我们都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都有责任、有义务为大家庭增添光彩。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家园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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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篇三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扩大我省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即在原来四会、兴宁、徐闻三个试点市(县)的基础上,今年扩展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八个市,其中我市是试点地区之一。农村税费改革是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心和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新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战略性举措,利在当前,功在长远。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的根本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通过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达到“减轻、规范、稳定”六个字的目的。

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收和附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农民群众要发扬优良传统,继续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及附加税款征收工作,积极举报偷、漏税的行为。各项农业税收和附加由镇(区)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征收机关将会对税收的政策法规,纳税人的耕作的面积、计税任务等进行公示,让农民群众交上明白税,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征收税款时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刷的票据。

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今后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按照“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所需款项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报镇(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实行上限控制,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市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无偿动用农村劳动力。广大农民群众要运用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依法加强民主监督,搞好一事一议,促进村内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发展,改善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广大农民群众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变成发展经济、勤劳致富的动力,努力学习和运用新的农业生产技术,根据市场需求积极调整生产结构,生产更多的受消费者欢迎的优质农产品,并积极开辟新的生产门路,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和流通服务业,为建设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农民朋友们,农村税费改革是直接为农民谋利益的大事,也是非常复杂、涉及面很广的大事,没有你们的支持就不可能成功。市委、市政府殷切期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祝: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中山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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