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情况通报

2017-05-27

安全隐患,总是让很多人操心,但是有一些人故意违法不改正安全隐患,这就需要通报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安全隐患情况通报范文一

至3月15日,区安监局在隐患排查中,发现16家生产经营单位存在155项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对这些隐患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当场向在场人员进行了说服宣传。在签发限期整改指令的同时,向企业负责人送达了书面“安全发展友情提醒”和“阳光安监跟踪监督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督改安全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通报。

1. 江苏博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防毒面具底盖未封,无定期称重记录等11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2. 江苏江分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器材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过期未检,一只灭火器失效等9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3. 泰州中裕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存在织造车间安全通道堵塞等12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4. 泰州市大金密封材料厂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等12项安全隐患。(大伦镇)

5. 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大丰井区存在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等4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6. 江苏曙光华阳钻具有限公司存在设备保养后的油漆未及时清理,随意摆放等11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7. 江苏日出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危化品仓库门口人体静电释放桩损坏等7项安全隐患 (白米镇)

8. 江苏天昊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持续运行等8项安全隐患。(淤溪镇)

9. 泰州金宝来纺织有限公司存在设备电箱箱门损坏等10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0. 江苏华辰医用仪表有限公司存在缩喉车间杂物堆积等6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1.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5项安全隐患 (沈高镇)

12. 泰州市曙光轧花油脂有限公司存在未对上岗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情况等21项安全隐患。(俞垛镇)

13. 泰州市贝斯特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10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4. 泰州市环宇乙炔气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4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5. 泰州市万鑫钨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14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6. 江苏扬子江天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票证未进行修订更新等11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按时完成隐患整改;请相关镇区(街道)加强督查,督促整改。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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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安全隐患情况通报范文二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势态平稳,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关于认真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建办 [2015]70号)、《关于提高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标准加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2015]84)号)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委于2015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共检查项目153个,总建筑面积787万平方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43份,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了复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安全工作取得的进展

(一)各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了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辖区建设工程安全总体平稳,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防治措施到位。

(二)工程参建各方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大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如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东辰心语B区3#楼、C1-C5#楼及地下室工程,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市虹源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宜昌市西陵二路快速路市政工程,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现场的很多做法可以复制、借鉴和推广。

(三)工程参建各方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推进绿色施工。以施工扬尘防治为重点的绿色文明施工卓有成效,施工现场严格落实 “围挡高标准、出口不带泥、工地无扬尘、裸土全覆盖、降尘设施全”的总体要求,为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如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东辰心语B区3#楼、C1-5#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扬尘防治创新点较多,如在塔吊大臂上设置喷淋系统,对施工现场采取全范围的喷雾降尘,砌体切割采用安装有除尘装置的专用切割设备等;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昌市委党校(宜昌市行政学院)迁建工程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方面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监管尚有漏洞。个别县市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如猇亭辖区内的宜昌市第五医院门诊大楼项目。

(二)部分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脱节。部分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以包代管,未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安全管理资料不能反映现场情况,现场情况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武汉市第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1)期26#、27#工程、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阳市中央街区A区8#楼工程。

(三)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够重视。未认真执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的要求,未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措施,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平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二期9号楼深基坑、高边坡工程,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二是部分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理不严。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对高大脚手架、模板支撑、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够重视,专项方案编制不全或未严格执行专项方案,验收资料不真实,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的专项方案不全。

(四)部分企业对文明施工工作不够重视,扬尘防控措施达不到宜市住建委相关规定。部分项目围挡变形、破损,施工现场未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未采取有效的整体降尘措施,或设备未按规定使用达不到防尘效果。如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BRT调度中心及停保场一期工程项目、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娇五期一标段1#、3#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

(五)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充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履责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单位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如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监理履责不到位。

(六)部分项目安全人员不能到岗履责。如中建四局三公司施工华祥现代商贸中心二期1-5#项目安全员刘昊、武汉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弘洋.拉菲小镇商品房项目安全员李涛、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兴广场项目安全员许杰、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娇五期项目安全员颜剑斌、宜昌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伍家岗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站前派出所项目安全员李华均未到岗履职。

四、处理意见

(一)通报表扬

1、对安全管理、扬尘防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王公学、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涂传锋、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冯浩予以通报表扬。

2、对于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到位的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罗时标、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梁庆东予以通报表扬。

(二)通报批评

1、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善,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施工单位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朱文波、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满、宜都兴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芳、武汉市第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杜淑华、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刘昊、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杨国、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陈静福、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谢进洪等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2、对宜昌平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总监程晓黎和陈俊平、宜昌三大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及其总监王昌权、湖北华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谢瑞刚、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朱绪春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未按相关要求到岗履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刘昊、李涛、许杰、颜剑斌、李华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6年,市住建委将结合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监管,强化总承包单位施工安全总负责的理念,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新修编的《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实施手册》,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

3、强化危大工程监管。严格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深刻汲取 “深圳12.20滑坡事故”教训,加强春节前后安全检查,加大对危大工程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抓不懈,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向好。

4、强化扬尘防治工作,推进城市绿色发展。今年,住建委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扬尘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任务,推进我市绿色施工,城市绿色发展工作。

附件:2015年下半年安全检查项目评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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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安全隐患情况通报范文三

县交通局、住建局:

根据自治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我县要全面加快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前已建立以县安委会办公室为数据中枢的安全隐患动态数据库,全面推行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交警大队于2014年2月27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5条,提交县委、政府后,县委书记已作出批示,为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求:

一、交通局、住建局要对交警大队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对核查确认后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限期整改治理。

二、交通局、住建局要将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按照木安生办字〔2014〕5号文件要求,每月填报整改治理情况,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整治不到位而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木垒县辖区易发生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

木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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