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方协议方面的问题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三方协议方面的问题,供你参考。
1.什么是三方协议、接收函和报到证? 三者有何关系?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现行三方协议分用人单位、
学校、学院、毕业生四联(见图1),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图1.三方协议 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书时,除了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也应当由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或出具带有印章的信
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带有印章的信函”即可理解为“接收函”。 单位人事部门 和 就业主管部门 报到证一式两联,白色一联放入档案袋,毕业生手持一联(本科为蓝色,研究生为粉红色,)在规定时间至抬头部门报到。图3-a为白色联正面,图3-b为白色联背面。 图3-a.白色联正面 图3-b.白色联背面 其中,抬头单位为三方协议中接收函的出具单位,名称必须与图2-b处盖章或信函印章一致。报到联内有关信息应与毕业生信息一致。备注一栏,应与盖章一致。如果未签署三方协议或三方协议无接收函,报到证抬头单位为毕业生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备注一栏为空白。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后,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可以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初级职称评定表),取得国家干部身份。原则上,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即三方协议、报到证以及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应为同一单位的章。
2、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一定要签署三方协议吗?
三方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是三方合同,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主要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 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劳动者身份。有些用人单位如外企在确定录用时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凡涉及到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需要迁移或派遣到非生源地的情况,必须签署三方协议。如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选择派遣或迁移回生源地,学院不做硬性要求。国企、事业机关单位、大中型企业通常要求签署三方协议。公务员单位可直接出具接收函。部分企业不解决毕业生户籍与人事档案,对三方协议无要求。
3、签署三方协议书,一定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接收函)吗?
签署三方协议时,可根据表1.快速判断指引判断是否需就业主管部门签章。 表1.快速判断指引
4、 具备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效力的单位有哪些?
能在协议书(图2-b 处)签章的单位即是具备独立人事审批权、接档权的主管部门,一般指:1、地市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即该机关的省级部门),如某市国税局上级主管为省国税局;2、事业单位及部分国有企业,如华南农业大学、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3、各市人事局或教育局,如广州市人事局。
5、签约单位能否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处盖章?
如已盖章,如何确认印章是否有效呢? 方式1:判断就业单位的性质。 企业中私营、民营企业、台港澳企业、外商企业均不具备审批户口资格,如果企业同意为毕业生落户和挂靠档案,必须由所在市人事局开接收函。 广东省直属或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如能在学校就业系统找到单位名称,则单位直接在协议书上盖企业印章即可(企业人事部门印章不属于就业主管部门印章)。如果为市属国有企业,则统一出具市人事局接收函。已改制的原国有单位由地市人事局统一出具接收函。 事业机关单位如为省属、中央直属机关,在学校就业系统查找单位名称。找到单位名称则直接在协议书上盖机关人事印章即可。如未能找到单位名称,则必须由它的主管部门出接收函(如广东科学中心必须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出接收函)。 地市机关由该市人事局出接收函,如阳江市交通局由阳江市人事局出接收函。教育单位,如xx 市中学,由当地市教育局出接收函。高校事业单位,如果为单位编制,由所在学校或学校人事处出接收函即可。如果为租赁制人员,则由所挂靠人才市场出具接收函。 方式2:在学校就业系统里确认。进入就业管理系统,点击就业管理,修改就业信息,在派遣信息的主管单位里输入单位名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