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办理公积金程序简化 贷款无需单位盖章

2017-04-13

2015年10月14日,小编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包头市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简化办理要件,优化业务流程。今后职工贷款无须单位盖章,离职后提取不再区分本地、外地户口。

据悉,办理要件的简化体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中。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无须单位盖章审核;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按照提取类型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即可办理;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区分本地户口与外地户口、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职工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办理,这就意味着外地户口职工与农业户口职工办理提取时无须提供户口簿,本地城镇户口职工办理提取无须等到离职一年之后;

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的离退休审批表复印件无须单位盖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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