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服刑人员家属的一封信
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定然春满园。家属是服刑人员的重要关系人,在亲人的声声感召中,一定能够加速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使他们真诚悔罪,弃旧图新,洗心革面。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全体服刑人员家属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致全体服刑人员家属的一封信篇一
服刑人员家属你们好:
当前,一些社会上不法分子借以给服刑人员办理所谓减刑、假释等为幌子,向服刑人员家属实施诈骗钱财行为,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家属深受蒙蔽,在精神上、钱财物质上均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除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之外,更为严重的是给监狱机关和广大监狱人民警察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此,我们向你们致信,告诫你们要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肩负着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重要历史使命。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的一支执法队伍,履行着教育改造罪犯的神圣职责。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罪犯的减刑和假释呈报必须按照司法部和监狱管理局相关程序和规定,逐级申报,逐级公示,逐级审查,集体合议。而每一名罪犯减刑、假释的各个环节都要经过分监区、监区、评审委员会、监狱长办公会四级执法合议公示。整个法律程序驻狱检察室直接参与,监狱纪委监察室参与监督。坚持做到对罪犯减刑、假释公开、公平、公正。所以在这方面,请你们不要听信谣言,更不要传播谣言,要相信党的政策,相信监狱机关和广大的监狱人民警察,同时希望你们配合监狱工作,支持监狱工作,为营造监狱和谐的教育改造氛围,为服刑人员创造积极的改造环境,早日与亲人团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纪委监察室
八月六日
致全体服刑人员家属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服刑人员家属:
你们好!
春风又绿江南岸,杏花依旧十里香。值此春节到来之际!广顺监狱向长期对监狱工作给予关心、支持的服刑人员家属表示衷心感谢!向你们致以新春的问候!并祝愿你们:节日快乐!阖家平安!
服刑人员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伤害,也给自己的家人、亲属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虽然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但是,党和政府并没有嫌弃他们,不抛弃不放弃,对他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迷途知返,这是“改造与惩罚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党的监狱工作方针。
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预防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不仅需要监狱认真履行职责,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支持、有力配合,同时也需要服刑人员亲人和家属给予监狱工作和服刑人员更多一些关心,更多一些支持,更多一些帮助。你们的关怀和牵挂对服刑人员来说,是情感世界的支撑。没有亲人的关怀,就如同一只落单的“孤雁”,失去前行的动力。一通温馨的电话、纸上的几句嘱咐。一声声真情的呼唤、一个个殷切的期盼,能让服刑人员感受到春风化雨般的亲情。这种特别的关爱,必将促使他们的改造思想发生“质”的转变,从而促使他们振作精神,奔向新生。
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定然春满园。在监狱的教育改造下,在亲人的声声感召中,一定能够加速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使他们真诚悔罪,弃旧图新,洗心革面。用劳动的汗水净化心灵,重塑自我,重新做人。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广顺监狱特向服刑人员的亲人、家属致以节日的问候!衷心的祝愿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共享团聚。
贵州省广顺监狱
XXXX.X.X
致全体服刑人员家属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社会公众、服刑人员亲属:
你们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关于深化狱务公开的统一部署,我狱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狱务公开工作,现将我狱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主要措施公布如下。
一、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措施
(一)、开通呼和浩特第四监狱微信公众平台
我狱已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用以向社会公众发布监狱概况、规章制度及各类通知信息等内容。
(二)、建立监狱开放日制度
我狱将每月开展一次监狱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政协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和服刑人员近亲属到监狱内现场参观,让他们亲身感受并充分了解服刑人员在狱内的生活、学习、劳动情况,同时对监狱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三)、实施执法监督员制度
我狱将聘请人大、政协代表和法律界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邀请他们参加监狱开放日活动,向他们介绍监狱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他们关于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还邀请他们参加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等执法活动,有效实现社会公众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
(四)、强化对外宣传
我狱十分重视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近年来,内蒙古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了我狱狱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民警的先进事迹。我狱将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向社会公众的狱务公开。
二、向服刑人员亲属公开的主要措施
(一)、编制《呼和浩特第四监狱狱务公开手册》
我狱精心编制了《呼和浩特第四监狱狱务公开手册(一)》,内容主要包括执法监督途径、监狱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狱政管理、刑罚执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您可通过会见室内的狱务公开宣传柜自行查阅。
(二)、设置狱务公开宣传屏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狱务公开电子显示屏,用以滚动显示监狱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狱政管理、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劳动改造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三)、设置狱务公开宣传栏
在会见室二楼会见厅、一楼展厅设置了若干狱务公开宣传栏,用来向服刑人员亲属及社会公众展示监狱狱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四)、设置狱务公开公示栏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狱务公开公示栏,用于对服刑人员的行政奖惩、刑罚执行变更的程序和结果以及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劳动改造等情况以纸质文档的形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期限进行公示(包括监狱执法管理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及其他需要向服刑人员近亲属公示的内容)。
(五)、设置LED显示屏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LED显示屏,用于公布日常通知事项,滚动公示应当向服刑人员近亲属公示的内容。
(六)、设置约警谈话室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约警谈话室并制定了呼和浩特第四监狱约警谈话制度,方便服刑人员近亲属与我狱各级民警就服刑人员改造情况等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
(七)、设置狱务公开咨询台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狱务公开咨询台,安排专人解答服刑人员近亲属关于监狱政策及办事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并受理约警谈话申请。
(八)、设置狱务公开咨询电话
我狱开通并在会见室内公布了狱务公开咨询电话,为社会公众、服刑人员亲属向监狱有关部门咨询事务、投诉及反映问题提供方便。
(九)、设置监狱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投诉信箱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监狱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投诉信箱,供服刑人员亲属及社会公众投放举报信或对监狱工作提出书面意见。
(十)、设置狱务公开宣传柜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狱务公开宣传柜,用于放置各类狱务公开宣传资料,供服刑人员亲属自行阅读。
(十一)、设置服刑人员超市商品陈列展示柜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狱内服刑人员超市商品陈列展示柜,用于陈列展示监内服刑人员超市销售的商品样品。
(十二)、安装闭路电视
在会见室安装了大屏幕电视机,用于播放监狱工作简介、服刑人员改造实况、狱内新闻、民警风采等内容,也可用于开展专题讲座。
(十三)、设置狱务公开展厅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狱务公开展厅,用于向服刑人员亲属展示监狱工作各项成就等内容。
(十四)、设置新闻发言台
在会见室内设置了新闻发言台,用于就服刑人员亲属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新闻发布。
(十五)、设置狱内短信平台
在各监区设置了服刑人员短信平台,方便服刑人员与近亲属就改造情况通过手机短信及时进行沟通,也可供监狱、监区通过短信方式与服刑人员近亲属及时沟通信息、发布公告等。
今后,我狱还将不断丰富和创新狱务公开方式方法,拓宽狱务公开覆盖面,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内容,推进狱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深化狱务公开,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升监狱工作执法水平的重大举措。做好监狱工作离不开包括服刑人员亲属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关注与支持。将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与亲人团聚是我们共同的期盼。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建设和谐社会、法治中国而努力。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和服刑人员亲属对我狱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四监狱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