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任的思想政治论文发表作品

2017-06-09

信任是指一个行动者对另一个(或一群)行动者,是否进行某一特定行动的主观评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信任的思想政治论文发表作品,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关于信任的思想政治论文发表作品篇一

信任危机与社会信任机制重建

【摘 要】由于信任对象的不确定性,信任即存在不确定的风险。而社会环境是信任的宏观情境,当整体的社会信任缺失时,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便开始蔓延。在此,从社会要素、个体心理要素、传统文化和伦理要素分析社会信任危机产生原因。探讨从健全社会信任制度,突出政府主导作用,重建伦理道德,培育中间作为组织,来重建社会信任机制。

【关键词】信任危机;机制重建

信任是指一个行动者对另一个(或一群)行动者,是否进行某一特定行动的主观评估,评估可体现为一定的概率水平,当然这种评估发生于特定行动的产生之前,并是在一定的情境下做出的。由于对信任对象的不了解与不确定,信任存在不确定的风险。社会环境是信任的宏观情境,当整体的社会信任缺失时,个体的信任危机便开始蔓延,成为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现阶段,我国就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

一、社会信任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要素。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社会改革给人们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行为、观念、心理的冲击和挑战一同伴随着人们进入现代生活。社会转型带来的传统断裂,社会的流动性对传统的信任基础带来冲蚀,社会利益的分配失衡,引发并加重了社会信任危机;同时,改革开放以后精神文件建设薄弱,致使人们的信任意识淡薄,社会信任建设良机错失,没有适时地遏制信任危机蔓延;社会制度的缺乏和乏力,引发信任环境恶化的后果,成为信任危机发生的直接、外在因素。社会结构和经济体制之转变,是社会的全面转型,带来环境、事物、制度、社会规范准则的转化,也是人们自身灵魂、精神等内在结构本质的转化。社会因素变化使人们完全脱离传统上的秩序轨道,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人们带入到全新的生活状态当中。传统和习惯在剧烈的变化当中被消蚀,原本作为信任基础之安全感所赖以生存的基础发生转变,人们面对的社会风险性加大,社会当中弥漫信任危机之迷雾。

(二)个人的心理要素。信任是现实存在的一种关系,是个人本身如何存在于现实世界当中,且和他人呈现出的关系状态,是共生共在的一种存在。从本体论出发,信任即存在而不孤独,信任危机则为存在的孤独。信任的对立面是孤独焦虑,而非不信任。个人存在于现实世界当中,并非是简单的存在,而是社会实践在现实世界之中,个人和所生活的现实世界处于互动的状态。个人可以从一种有效的惯例、习惯获得稳定心理,从而免去面对新环境所形成的紧张心理。人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通过体验所熟悉的生活环境感受生活当中的惯常性和连续性,使得人们能够在日常生活当中做出合理的预期,并且能够感受的到存在之安全性。一旦这种惯常性和连续性不存在,一切即变得不可信赖、不可预期,焦虑便随之袭来,社会则出现普遍性的信任危机。

(三)传统文化和伦理要素。文化是人们行为取向的重要一个方面,对人们的价值观起决定作用,且构成人们的行为准则。从社会学角度出发,信任乃文化现象,是特定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思维模式的有机体,是长期的物质社会与精神生活之沉淀。传统儒家文化信仰存在的软弱无力等缺陷,以及内外有别的伦理传统存在着冲突和矛盾,导致社会信任危机的产生。

二、重建社会信任机制的策略

(一)健全社会信任制度,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构建信任的过程当中,制度性因素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信任乃行为者在缺失信息的情况下所做的行动决策。建立有助于培养社会信任感的各项制度,确立能够为社会群众普遍信任的社会制度性承诺和安排,是克服信任危机,重建信任关系最为重要的环节。以制度建设的这一方式为群众提供社会的安全网,让他们免于恐惧或一时疏忽带来的疑惑,有助于大大降低他人的失信带来的潜在损坏,从而增强信任,制度性的承诺使得生活于多元开放的现代社会当中的人们,获得可依赖的客观性的依据。

现阶段政府是构建社会信任之核心力量。在社会缺乏信任的情况下,人们尤其需要一种力量给予我们信任。现代社会当中,这个力量只能来自于政府。作为社会的关联者,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仲裁者,以及广大人们群众利益的代表,政府的行为对市场经济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社会正义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维护产生直接的影响。政府应当转变职能,规范自身行为,建立信用政府;增强行政的透明度,逐步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从而,带头示范、树立法律权威,在重建社会信任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倚靠伦理道德重建社会信任,培育有作为的中间组织。信任之基础是社会群体所共有的伦理道德规范,建立普遍的信任关系,需要在共识基础之上共享一套有效的伦理规范,社会群众对于该伦理规范自觉的诚服。因此,要确保信任制度顺畅的运作,就必须配合相关的传统社会习惯和伦理习惯,以建立起共同之价值观。信任危机与失范现象的存在,说明传统的价值观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之需求,因此必须加强诚信之宣传教育,树立诚信为本之思想,提升契约信用的意识,并营造有助于诚信理念的氛围。

社会学家普遍认为,人和人之间存在的普遍信任,来源于志愿性的社团内部当中个体间的互动,这类社团推动了人们相互之间的合作且促使信任的形成。中间组织,尤其是自愿组织的特点是自愿、自发、自治、自有,组内的成员有着不同程度的互为信任,从而形成以信任作为基础的内部秩序。这类中间组织团体有助于个体突破狭隘的意识,增强参与的意识,使得个体融入到社会当中,沟通企业、个人家庭、政府关系,将社会连为一体,为重建社会的普遍信任提供组织上的社会保障。

三、结语

摧毁、破坏社会信任轻而易举,但要重建社会信任却十分困难。社会群体之间的信任结构和信任感和其他的价值观念、道德伦理一样,是选择性适应与演化的产物。社会由独立的个体组成,社会信任的恢复和重建需要每个人的具备诚信精神的合作和努力。我国正处于转型期,除了在政府、法律和道德伦理层的努力之外,还需在人文重建过程中有意识地去培养社会群体之间信任感,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构建健全完善的社会信任结构。

参考文献

[1] 孙建华.建构中的普遍信任机制[J].理论学习,2009(05).

[2] 冯仕政.我国当前的信任危机与社会安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02).

[3] 高兆明.信任危机的现代性解释[J].学术研究,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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