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基本礼仪原则
公务员礼仪的本质和规律由其基本原则体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搜集整理的公务员的基本礼仪原则文章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公务员的基本礼仪原则:礼敬原则
礼以敬为主,敬是礼的核心,是礼仪的本质。在《左传》成公十三年中,孟献子认为:“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他把为人处世的恭敬态度当作安身立命的基石。首先,“敬”表现在人们言行举止的方方面面,反应的是行礼者内心的真实情感,如果仅仅是装模作样、流于礼仪形式,就不算恭敬;其次,“敬”渗透着平等的成分,作为礼的本质特征,尊敬的心态不因交际对象而异。《礼记・曲礼上》云:“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随时随地能保持待人接物的恭敬态度,是衡量一个人礼仪素养和道德品行的最高原则。第三,敬人即是敬己,“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敬”被赋予了人性尊严的内容,不是一种单向的义务,而是不同等级之间所应共同遵守的准则。
礼敬不仅要包括见面时“礼节性”的微笑、握手等言谈举止的仪式,还包括真正对人有诚意的尊重,不计较身份差异,对每一个生命都袒露敬意,对个体、人民、国家、自然规律,对所从事业务工作的敬意,专注自身工作,对上级交付的任务负责完成,最终追求敬人与敬业的完美统一。
礼敬原则是公务员礼仪的基本原则。有一些党政干部往往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常常缺乏敬人意识,尤其面对普通群众的时候,更是居高临下。在公务活动中,尊重上级是一种天职,尊重同事是一种本分,尊重下级是一种美德,尊重群众是一种常识,尊重对手是一种风度,尊重所有人是一种教养。公务员只有在公务活动中对每一个人怀有一颗尊敬之心,才能赢得公众信任,避免与公众发生冲突,提高工作效率。尤其在涉外交往中注意“入乡随俗”,充分尊重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人们的习俗礼仪,在公务交往中消除沟通障碍。
公务员的基本礼仪原则:适度原则
适度是使礼仪灵活多变,适应社会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根本原因。《礼记・礼器》中说:“礼也者,合于天时,设于地财,理万物者也。”即礼要符合天时,配合地利,顺应鬼神,顺于鬼神,合于人心,符合人心,使万物各明其礼。适度原则要求公务员在遵循礼节、用礼节规范自己言行的同时做到有节有度、合理适宜、无过也无不及。首先,礼要相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礼要适应时代,要顺乎伦常,适合对象,合于事宜,与身份相称。其次,礼要适度、中庸。“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
礼仪有度要求公务员在礼仪修养的过程中遵从礼义、守正不流;节制有度、权衡利弊。遵从礼义是指对于年纪比自己小的人,地位低的人,或是贫困的人,不要做出轻视、欺凌的行为;对于有权有势的人,不表现出过分亲近的神态。守正不流是指公务员在生活和工作中,要取财有道、坚韧勇毅、谦虚谨慎、豁达大度、虚怀纳谏。权衡利弊要求公务员理性面对欲求和利益,遵循礼义。节制有度是指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应当力求正当,符合正常、恰当的程序,符合自己的身份;凡事不走极端,行礼既不拘泥又不放肆。
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谈自己的职业经历时曾说:“是的,我不愿意太接近上司,更不愿意去完成上司要我去完成的某些事,因为一不小心,你会发现,其实那些事不适合你去做,或者说,你不应该知道,否则,很可能被人认为是热心过度。”安南的成功秘诀便在于“科学地懒惰”。有一次,一位中国外交官要给各国大使发送一些文件,而联合国的电脑系统并不为他人所熟悉,所以,通常工作人员会直接帮对方完成任务,因为这样更方便快捷。但安南没有,他硬是通过电话遥控就在不远处的中国外交官,哪怕耗费了一个多小时才完成任务,他也不愿意移步去看看。
那些关于制裁伊拉克,关于世界卫生组织的资助,还有中国的人权问题等,安南必须过目相关文件,但当这一切变成争议,变成国际问题时,他却从不发表任何意见。他曾在日记里写道:“一个事实,如果我通过别人整理的观点去认知它,那么,我便失去了对这一事件的评判权,因为我的思想已经不再独立。既然如此,便有悖独立的原则,所以,我什么都不知道。”经过多年的努力,安南从世界卫生组织的预算干事一步一步做到部门分部负责人、主任、助理秘书长的部门领导人,然后是副秘书长,最后成为秘书长。
安南的成功在于把适度原则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与同事协作、与上下级沟通方面不过分热情,把握人际关系的度,尽到自己应尽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不超出自己的权限和能力范围,工作讲究原则和方式,保持内心干净,不窥探别人隐私,始终保守秘密。这是安南成功的秘诀,也是每一个公务员需要把握的。
公务员的基本礼仪原则:自律原则
自律是礼仪的基础和出发点,自律乃自我约束的原则。“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是人区别于禽兽的根本特征,礼“出于人情”,但情要“受制于礼”。人情作为个体的自然情感,与具有明显的约束性、规范性、普遍性的礼往往是相矛盾的。人情一旦放开,以其欲望的无止境,其活跃性是无限的。人只有抑制欲望,遵循礼义,礼仪才能正确地施行。 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在心中树立起一种内心的道德信念和行为修养准则,以此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严以律己,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律与慎独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公务员不仅要坚守不贪污不腐败的底线,而且要做到继续提升自己业务能力、心理素质、道德素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以人民群众和国家所要求和期望的公务员标准来要求自己,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不辜负国家的栽培。
生活中,公务员要以礼仪规范自己的人际交往。礼仪是我们自我意识的道德追求,自我素质的自然流露以及自我修养的自觉行为。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自我克制能力,例如公务员尤其要在公共场合遵守公共秩序,要善于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另一方面要慎独,即要做到在工作中和生活中一个样,人在、人不在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不能领导在时一个样,领导不在一个样。作为国家公务员首先应成为一个受人欢迎和尊重的文明公民,必须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讲究礼仪的好习惯。
公务员的基本礼仪原则:诚信原则
诚信即诚实、讲究信誉的原则。“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诚信是道德的基石,没有诚信,礼仪就会缺乏尊敬,流于形式。“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是指守信用,说过的话要兑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必须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信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信也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是立民之本。《论语・颜渊》曾记载: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日:“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孔子认为,军备、粮食和民众对当局的信任是治理好国家的三大条件,而民众对当局的信任又居三者之首。可见,诚实守信理所应当成为公务员礼仪的基本原则。
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尤其讲究守时和守约。守时,即在约定的时间与人约会、会见、会谈、开会等,决不拖延迟到;守约,即口头答应他人的事、与人的约定和所签订的协议一定要说到做到,所谓言必行,行必果。按照社会契约原理,我们对对方的承诺,就是与对方签订的一个契约、一个合同,违背承诺就会使自己诚信尽失,给自己现在和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诚信不仅包括口头及书面应允别人的事情要在实际中落实,而且包括任务没完成要告知另一方自己未完成的原因及进度,求得对方谅解和合作。
公务员礼仪的本质和规律由其基本原则体现,因此,实施礼仪的过程遵循其基本原则,可以不受具体礼节形式的限制,根据具体的情境适当变通,或者对具体礼节形式创造性地改造,使公务员礼仪的实施达到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