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当罪有什么典故
罚不当罪,当:相当,抵挡。处罚和罪行不相当。下面是网小编带来的罚不当罪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罚不当罪的解释
[释义] 罚:处罚;当:相当;相称。所作的处罚与所犯的罪行不相称。
[语出] 《荀子·正论》:“天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正音] 当;不能读作“dànɡ”。
[辨形] 罚;不能写作“伐”。
[反义] 赏罚分明
[用法] 一般作主语、宾语、定语。
罚不当罪的典故
战国后期,赵国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名叫荀况,人们把他的著作称为《荀子》。
《荀子》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其中一篇叫《正论》,是专门议论政治的。文中提出一个看法:国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样。残暴的国君被推翻,如夏桀被商汤打倒,商纣被周武王消灭等,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荀况主张刑罚要严明,犯罪的应根据罪行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杀人的不偿命,伤人的不判刑,那就会纵容犯罪,扰乱社会。有人说:“古代没有肉刑,只是象征性地用刑。比如,不使用黥(qing)刑而用墨画脸来替代;不使用劓(yi)刑,而用戴上草作的帽子来替代,这种办法在昏乱的现代是行不通的。如果继续这样做,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犯罪行为将越来越多。
在阐述了上面这些情况后,荀况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一个人地位要和品德相称,官职要和才能相称,赏赐要和功劳相称。如果不是这样,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称,官职和才能不相称,赏赐和功劳不相称,处罚和罪行不相称,那就会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严重的后果。
罚不当罪的造句举例
1) 被告人认为法庭判得不公正,罚不当罪,有权上诉。
2) 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
3) 罚不当罪固然不足以威慑来者,但即便用重典,难道就可以永绝后患吗?一个偶然的判例无论多么严厉,都不能替代社会机制尤其是法律机制的适时调整。
4) 职务犯罪数量上升,原因固然很多,“罚不当罪”肯定是一个重要的“负激励”。
5) 如果不是家访,或许徐某强奸案就罚不当罪,被害人就可能会落下终身残疾。
6) (《论语》)“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7) 如果罚不当罪,罚不过罪,那刑罚的威慑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丧失殆尽,通过刑罚处罚来预防犯罪的目的也将会成为泡影。
8) 赏不当功,不如不赏;罚不当罪,不如不罚。
9) 尽管抄袭严重,但相应的处罚确实是“罚不当罪”,往往被轻描淡写。
10) 连名字都不敢点的处罚,可以说是罚不当罪。
11) “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12) 和解之后不是免除刑事责任或罚不当罪,只是把最严厉程度降低到次严厉程度,由死刑立即执行改为适用死缓或无期徒刑。
13) 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件;强化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职务犯罪案件判决轻刑缓刑不当问题的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罚不当罪。
14) 其实,舆论之所以对判决产生失望,也是基于这一初衷,因为在普通民众眼中,如此“罚不当罪”的判决显得有些轻,很难以对那些“马路杀手”起到震慑作用。
15) 从法理上讲,即便有自首情节,徒流刑的处罚结果也实在是罚不当罪。
16) 法院一审宣判后,景泰县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认为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畸轻,罚不当罪。
17) 幅度内量刑,但明显偏轻,且未区分五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律判处缓刑不符合法律规定,仅对绿大地公司判处万元的罚金也明显偏轻,罚不当罪。
18) 其实,舆论之所以对判决产生失望,也是基于这一初衷,因为在普通民众眼中,如此“罚不当罪”的判决显得有些轻,很难对那些“马路杀手”起到震慑作用。
19) 是有相当数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渎职犯罪只是工作中的过失,犯罪嫌疑人没有为个人牟取私利,主观恶性不大,最终导致“当严不严”“罚不当罪”。
20) 尤其是在一些刑事审判中,对于同一类案件,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在判决结果上往往可以同案不同刑,量刑畸轻畸重罚不当罪等现象屡见不鲜。
21) 由于有期徒刑的上限偏低,实践中,对于有些犯罪行为,如果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偏轻,判处无期徒刑又过重,因为缺乏相应的刑罚设置,容易导致罚不当罪。
22) 内量刑,但明显偏轻,且未区分五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律判处缓刑不符合法律规定,仅对“绿大地”公司判处万元的罚金也明显偏轻,罚不当罪。
23) 周管家以前和孙账房交情颇深,闲时两人经常一起喝酒谈天,像对好兄弟,如今孙账房虽有过错,但若因此把他送进牢中有些罚不当罪,周管家实在是于心不忍。
24) 刚才言语之间粗疏狂妄,冒犯高明,现在回过头来细想,罚不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