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记体500字作文

2017-03-16

记日记,有益于提高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形象思维能力,也有益于知识修养品格修养。以下的500字日记体作文,欢迎阅读!

读书的乐趣

书,是人类文化遗传的瑰宝,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缺的精神食粮。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引领我通往知识的殿堂;又似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沁人心脾,给我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不错,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课余生活。

我是一个对书迷恋的女孩,每一次,只要有作文书、日记书、故事书、小说什么的,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去翻一翻,看一看,翻翻里面有些什么样的故事,看看里面的主人公有着怎样的生活经历。就像我们语文课本上第三课学的《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是英国作家尤安·艾肯写的,他里面总结了他读书的方法:1、内容思考,2、品味欣赏,3、寻找新知,4、总结收获,5、产生共鸣。这几点都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读书方法,只有掌握了这些的读书方法,才能读好书。

书,是一把金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搏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是我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是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是它,在我苦恼徘徊的时候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是的,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我爱书,爱着书,就像老鼠爱大米。我是一条小书虫,每天钻在书堆里……”也许,这就是我读书历程最好的写照。我爱书,它就像我青梅竹马的儿时玩伴,与我心心相通,息息相连,因为它已完全融入我的身体,成为我生命中永远跳动的细胞。

书,是一杯刚泡好的西湖龙井,细细品味,一股醇香正入喉中。我和书之间的不解之缘让我对它产生依恋,对书的那份痴情更让我深深地爱上了它……

那一刻,我真感动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许多事情随着岁月的流逝,都已渐渐淡忘了。但是有一件事情,像一颗恒星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那是发生在前年冬天的事情,这一年的冬天特别冷。和往常一样每个星期六我早早就起床,参加校外剑桥英语的学习。出门时天气阴沉沉的,气象预报今天有雪。果然,在学习快结束的时候下起了大雪。凌洌的寒风卷着雪花漫天飞舞。不一会儿地上,树上,屋顶上白皑皑的的一片。雪越下越大,在我的央求下,我和爷爷走进肯德基,吃点东西暖暖身子。我们在靠马路的地方坐了下来,那样还可以观赏雪景。

雪越下越大,鹅毛大雪铺天盖地。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只看见一辆辆汽车从马路上慢慢的驰过。突然,看见马路中间站着一个人,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位警察叔叔在指挥交通。大雪纷纷扬扬落在他的帽子上,落在他的脸上,慢慢化成冰冷的雪水流进他的脖子里。但他不掸一掸帽子,不擦一擦脸上和脖子里的雪水,连跺一跺脚,搓一搓手的动作都没有,全神贯注的在指挥交通。

十分钟,二十分钟……在他的指挥下,这条马路车辆安全行驶,交通畅通无阻。

在这冰天雪地的时刻,我的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暖流。每天我都看见警察叔叔在马路上指挥交通,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今天,警察叔叔的形象一下子在我的心中高大起来。

让我感动的一件事

往事如烟,许多往事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烟消云散,却唯独那件事令我感动的是,至今让我难以忘怀,它又像放电影似的浮现在我眼前。

记得那是我5岁的时候,妈妈就对我说:“从明天开始,你自己去幼儿园,自己回家。”“妈妈不嘛!我还小呢!”我拉着妈妈的手撒娇道,妈妈似乎没听到似的,又对我说:“对了!你爸爸买了一张新床,你以后就要自己睡了”妈妈说完便去做饭了,只留我在那里呆呆的自言自语。过了好久我才接受这我无法接受的事,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了房间。此时此刻我多么希望明天永远不要到来。

第二天早晨,爸爸妈妈早早就出门了,餐桌上只有早晨,并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原来那早餐里的幸福的滋味了。吃完了早晨,我就背着书包去幼儿园在路上,我见到别的小朋友有爸爸妈妈接送,心想:别人可真幸福,难道爸爸妈妈就不疼我了吗?

在幼儿园我很开心,因为有老师和小朋友和我在一起。以前我天不怕地不怕的,到现在倒是怕了放学,放学时我只看见别人的爸爸妈妈没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见到别人的爸爸妈妈正抱着他们,亲着他们,心里很不是滋味。我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的就走到了家门口,刚要敲门时,我清清楚楚的听见爸爸妈妈的辩论声,“这是不是对孩子过分了点啊?!”“唉,过分什么啊!这都是为了她好啊!”这时,泪水顷刻间模糊了我的视线,心想:原来爸爸妈妈是为了我好,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原来父母的爱是无限的啊!

这件事怎么不令我感动呢?怎么不令我难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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