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最新住宅维修金收费标准:电梯房每平100元
2017-04-13
房屋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通俗的说就是购房者在买房付完房款之后,还要缴纳一笔钱用来作为房屋维修资金。这笔钱由住建部门代管,但归属于每个小区的业主,用途是维修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新规定出台前,淮安房屋维修资金的收益只有活期储蓄一种。新规定出台后,房屋维修资金采用统筹定存的管理办法,业主收益提高近9倍。
淮安住房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统一,开具专用发票,实现专户存储。
缴存标准:未设电梯的商品住宅按建筑面积50元/㎡缴存,设电梯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按建筑面积100元/㎡缴存。房改房购房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房改成本价的2%缴存;售房单位,未设电梯的按售房款20%、设电梯的按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缴存。
缴存时点:购房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缴存首期维修资金;在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时,尚未出售房屋的首期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代为先行缴存。
另外,维修资金利息收益的年利息除计入业主账户外,还有部分则提留出来用于统筹维修。在提高收益的基础上,将提取部分利息作为统筹维修资金,解决小区中全体业主受益项目的维修,以化解维修签字难的问题。办法出台后,业主委员会普遍选择由管理单位统筹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