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三种纪月法介绍

2016-11-12

我国古代三种纪月法

序数纪月法。

“如平地三月花者,深山中则四月花。”——《采草药》

“德祜二年二月”,“是年夏五”——《〈指南录〉后序》,“五”就是五月。

今年四月,定国是之诏既下”,“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以八月十三日斩于市”——《谭嗣同》。

地支纪月法。

古人常以十二地支配称十二个月,每个地支前要加上特定的“建”字。

如:

“荒村建子月,独树老夫家”——杜甫《草堂即事》“,建子月”按周朝纪月法指农历十一月。

“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金陵瓦解。”——庾信《哀江南赋》“建亥”即农历十月。

时节纪月法。

“孟冬寒气至,北风何惨栗。”——《古诗十九首》“孟冬”代农历十月

“仲春遘时雨”——陶渊明《拟古诗九首》“仲春”代农历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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