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少
2016-11-14
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可延至60周岁
辽宁今起按国家政策执行
3月1日起,我省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长至60周岁。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明确正副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可延至60周岁,自3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通知》明确,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年满60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
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了解到,该《通知》已下发至人社厅,我省不再另外出台细则,按照国家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