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步骤及所需资料 法定继承人规定有哪些?
房子是很多家庭两代人的心血,很多房产在老一代人去世之后都面临着遗产继承的问题,而很多继承人对如何继承或者继承需要什么条件都不太了解。如:无遗嘱如何继承房产?若有继承权应该注意哪些情况,准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继承条件
继承权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不会发生;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会继承。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并且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子女就不能继承其房产。父母可以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但这是生前赠与,不是继承。
继承人只能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另外,我国法律有规定,子女不能把将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分割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先是配偶、子女、父母,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三、房屋继承步骤
1.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他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四、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