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制有偿家教致家长的一封信

2017-05-09

有偿家教是少数教师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家长应该配合学校拒绝有偿家教。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抵制有偿家教致家长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抵制有偿家教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多年来,在你们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此,我们真诚地感谢各位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但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当前,“有偿家教”的歪风有所抬头,少数教师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学校的管理,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与省、市、区教育局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背道而驰,与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格格不入。尽管有偿家教只是少数教师的行为,但它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它使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淡薄了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失去了师生互动中纯洁的情感,损害了教师形象,阻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在此,学校要求学生不参加有偿课业辅导等活动。

在职教师和学校禁止以下7种行为:

1、不准中小学校违规组织、强制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

2、不准公办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

4、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参与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或参与有偿家教管理;

5、不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兼课(兼职);

6、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提供生源;

7、不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家教。

办人民满意教育,是我们永恒的追求,希望各位家长一如既往的支持学校的工作,自觉抵制教师办班补课的歪风,积极引导孩子参加健康向上的体育锻炼、读书和社会实践活动,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与孩子进行交流, 给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提高学习效率,不支持、强迫孩子上各种辅导班,还孩子一个健康成长、自由发展的天空!也真诚的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对我校有偿家教现象进行监督、举报,如果情况属实,我们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决不姑息,以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

襄阳市松鹤路小学教育集团

2016年11月2日

关于抵制有偿家教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建校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促进了我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迁安市教育局治理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近日,我校也制定了《关于制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坚决查处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广大教师都与学校签定了《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我们欢迎广大家长们进行监督。

家长朋友们: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制止有偿家教是为了让教师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钻研教育教学,构建公平的、面向全体学生的高效课堂。有偿家教,极易让学生形成“轻课堂、重补习”的不良习惯,极易让学生丧失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自主学习、自主锻炼的机会。有偿家教,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与上级关于学生减负的要求背道而驰,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格格不入。凡教师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我们一经查实,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从严处理。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治理有偿家教需要广大家长的支持。我们希望与家长一起,共同为孩子营造和谐发展、快乐成长的环境与空间。

祝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天天向上!

迁安市第六实验小学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关于抵制有偿家教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长期以来,在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在各方面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这其中更离不开你们广大家长的热心关注和大力支持。我们在此向为学校的发展付出关爱的每一位家长表示衷心的感谢。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近几年有部分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这不仅有损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也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同时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也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这些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会渐渐淡漠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渐渐失去师生互动中纯洁的感情,所以我们呼吁广大家长与学校、社会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有偿家教,还教育一个清白的本质,为教育和您孩子的长远发展做出努力。

在此学校要求我校在职教师不得有以下行为:

1. 不准以任何借口进行有偿家教。

2. 不准组织学生在校外进行成班性家教、多批次家教。

3. 不准在师德承诺时弄虚作假,或只承诺不践诺。

4. 不准相互介绍学生家教或强迫学生、介绍学生到指定的机构补课,以及组织、参与校外办班补课等。

5.不准在职教师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课兼职。

希望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发现我校在职教师有以上行为之一者,积极举报,一经查实我校将严肃处理。

我校诚恳地向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切实加强孩子的品行教育。保持长城学子的良好形象。

2.细心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督促孩子完成各项作业;为孩子创造舒适的学习环境,正确引导孩子在家上网;引导孩子多读优秀的课外书,开拓视野;自觉抵制有偿家教,针对孩子实际情况有选择有目的地培养孩子的综合能力。

3.科学引导孩子的精神生活。教育孩子遵纪守法,远离不健康的音像文字信息,不进网吧、游戏厅,家长尤其要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开展一些健康的娱乐活动,带孩子参加公益活动,培养孩子积极高尚的生活情趣。

4.高度重视孩子的安全问题。

绍兴市长城中学

有偿家教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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