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关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演讲稿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忘初心”与“继续前进”两者不可分离,高度统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党员关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演讲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关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演讲稿篇1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展望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辉前景,对全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拓党和国家工作新局面,明确了行动指南,指明了前进方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是这篇光辉文献的主题核心,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同志提出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作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不忘自己走过的路,不忘为什么出发,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继续前进。
不忘初心,就是始终不能忘记对党忠诚的坚定信仰。对党忠诚是对党员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党员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没有对党的绝对忠诚,党员就会丢“魂”,就会栽大跟头。因此,不忘初心,首要任务就是要保持对党忠诚。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永不褪色的政治属性。如何做到对党忠诚,首先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长期以来,西方反华势力一直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并把政法领域作为突破口,其根本用心是想否定、取消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夺取我们的“刀把子”,最终达到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我们思想发生动摇、理念出现偏差,没有看透西方反华势力的险恶用心,就会钻进其设计好的圈套,后果是十分可怕的。因此,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必须做到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其次,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政治上就靠不住,对党忠诚就是一句空话。理想信念不是空洞的,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中就是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具体到人民法院,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旗帜鲜明地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只有这样关键时刻才能靠得住、信得过、顶得上。再次,要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在政治上清醒,是否对党忠诚,很重要的一点是看能否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是一个讲规则、讲程序的地方,也应当是最守纪律、最讲规矩的地方。要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坚决遵循组织程序,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不忘初心,就是始终不能忘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我们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的法官,其根本属性就是人民性。这一性质决定了,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只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性质不变,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就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就不能丢,这是我们的根、我们的本、必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首先要坚持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准。法院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由人民群众说了算。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法院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最终实现群众满意。其次要努力践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也是践行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应有之义和具体体现。要持续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让法官多走路,让老百姓少跑腿,把法庭开到老百姓的庭院里,开到田间地头,免除群众诉讼奔波之苦,依靠群众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再次要依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依法审理和执行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切切实实让群众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不忘初心,就是始终不能忘记捍卫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人民法院处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这个防线一旦失守,后果十分严重。因此,我们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永远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在血液里,一刻也不能丢失。捍卫公平正义,关键是要树立“三种意识”。一是“铁案”意识。要深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敬畏之心,讲事实、重证据、明是非,顺天理、重国法、尊民意,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二是“效率”意识。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公正和效率犹如手心手背,相互依存,不可偏废。既不能牺牲效率追求公正,也不能牺牲公正片面追求效率。三是“效果”意识。办案效果是检验案件质量的硬标准。办了一个案件,垮了一个企业;处理一起纠纷,引起一片上访,这样的案件不是有质量的案件。法官办案,首先要严格执行宪法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规范合法。在确保法律效果的前提下,要兼顾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尤其是要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放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中去谋划、去推进,决不能不关心形势大局,不了解社情民情,闭门办案、孤立办案、就案办案。
不忘初心,就是始终不能忘记清正廉洁的基本操守。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具有的政治品质,更是老百姓的殷切期盼,对于法官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法官搞腐败,法官队伍弱了、散了、垮了,法院办再多的案件也没有意义,造成的结果不但是法院的灾难,也是社会的灾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清正廉洁就是法官的生命,是每一名法官从一开始就应当持之以恒坚守的底线、不可逾越的红线。如何保持清正廉洁,从法官个人的角度来看,就是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始终自重、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行,在考验和诱惑面前时刻把握住自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从党员领导干部的角度来看,就是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决把那些“害群之马”清除出法官队伍,让腐败分子在法院永远没有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