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升本的通告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其主要特点是知照性、专业性、约束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校升本的通告,仅供参考!
关于学校升本的通告范文一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黔招考普[2015]16号《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院2015年“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院20xx届高职毕业生(含2010级五年制高职毕业生)
2、我院2015届高职毕业生中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免试生按黔教高发[2014]163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3、具有我院高职学历的退役士兵;
4、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学业成绩合格。
二、资格审查
4月14日前,各系将符合参加“专升本”报名的学生名单签字盖章后交院招就处,并统一代收报名摄像100元/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4月15、16日两天,考生自带身份证,由各系带队老师,按安排的时间组织学生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进行现场报名、摄像。
时 间系 别
4月15日上午医药系、经济管理系
4月15日下午信电系、旅游系、工程系
4月16日上午护理系、农工系
四、领准考证时间、地点
6月3、4、5日三天,考生凭身份证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领取。
五、文化考试
(一)考试科类
1、文化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理工类文化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
2、文化统一考试科目参考资料。
(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第三版、第二册、孔庆炎 刘鸿章主编、书号9787040294286 ),不考听力;
(2)语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第二版、孙昕光主编、书号9787040225365);
(3)数学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数学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3、购买资料联系方式。贵州新知专业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20楼,联系电话: 0851—86831297、0851—86814052。
(二)文化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6月7日9:00--11:30大学语文
9:00--11:00高等数学
15:00--17:00英 语
六、志愿填报:
1、网上志愿系统网址://gkzy.gzszk.com/
2、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才能填报志愿,同时参加专业考试。
3、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同步进行,考生(含免试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
4、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5、志愿填报要根据《2015年贵州省“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代码)表》填报,填报的专业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
七、专业考试
1、4月5日前招生学校在本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
2、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4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准考证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5日。
八、录取查询
录取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查询录取情况。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本科高校招收高职院校免试生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4]163号文)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xx年4月8日
关于学校升本的通告范文二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厅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院校办学基本情况并结合往年专升本招生计划确定了2016年专升本招生学校、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突破和减少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016年转段学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3.身体健康;
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考专业限制
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将来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的限制。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至27日。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
部分职业技能和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要安排进行技能测试。
五、录取规则
(一)过程性考核。
继续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招生院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各生源学校要建立过程性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管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可信、可用,并将过程性考核电子档案数据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招生院校要研究制定过程性评价的使用方法,并通过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
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至3门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二)录取规则。
为保证录取质量,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分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50%。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依据考试成绩录取。探索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一定比例投档,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过程性评价电子档案数据,招生院校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在一定的投档比例内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考生。
对退役士兵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单独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关于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在现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的要求,2016年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为35%。
录取过程中将根据考生成绩、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等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免试政策。
过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在专升本报考相关专业时,可以免于专业综合课和技能测试,其专业综合课和技能测试的成绩视为满分。考生所在院校要将申请免试的获奖人员名单及材料于2016年1月5日前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免于相关测试的依据。
六、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过程性考核。
考生专科(高职)期间过程性考核工作由专科(高职)期间所在院校负责和具体实施,各院校要认真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和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各院校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明确各项要求。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的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强化考风考纪,严格命题和评卷管理,提高试题命题质量,同时与高校共同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各自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高校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考生作弊者,一经发现,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6号)的有关要求,专门制订专升本招生章程,并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的招生章程作为专升本录取的依据,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五)各招生院校要积极探索专升本教育教学规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达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的。要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七、相关政策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由学校负责清退,并负责做好善后工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三)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山东省教育厅
20xx年12月9日
关于学校升本的通告范文三
各位考生、家长: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5〕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时间:
4月15日-17日。
二、报名地点: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报名条件:
(一)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及普通专科学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身体健康;
(四)思想品德良好;
(五)学业成绩合格。
四、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报名信息以及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同时组织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当地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考生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负责。
(二)退役士兵凭高职(专科)毕业证和《退出现役证》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名手续,毕业院校负责审查其相关证件和报名信息,具体要求按黔教高发[2015]68号文件执行。
(三)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学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未参加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免试资格,具体要求按黔教高发[2015]68号和黔教高发〔2014〕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1、2014年9月后获教育厅牵头主办的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团体或个人)或教育部牵头主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团体或个人)及以上的2015届我院高职毕业生;
2、在义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四)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五)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00.00元整。
五、要求:
各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