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5防暑降温费最新标准

2016-11-12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暑降温费最新标准!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5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每年6至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

也就是说: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15年标准为:4686元*3%=140.6元,每年6至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140.6*4=562.4元。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

防暑降温费标准相关文章:

1.2015年防暑降温费标准又涨

2.2015北京防暑降温费提高发放标准

3.2014年防暑降温费有什么标准

4.如何解读防暑降温费

5.2015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6.2015北京防暑降温详细新规定

7.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4

8.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提高发放标准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