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周边又有了新动作 句容调控再出新政!

2017-04-12

日前,句容市政府发布的调控政策可能让一些人还没回过神来,结果今日,调控便再次加码!句容市相关部门根据《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句政发(2017)27号)的规定,制定了如下实施细则。

外地人买房需有1年社保或纳税证明

一、4月2日起,在本市市区(含开发区)、宝华镇,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在句容缴纳1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宅,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一次性公示准售的全部房源及每套住房价格,房屋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的,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自动关闭该套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功能。

3月20日,句容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从调整商品住房购买政策、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等五方面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 非本市户籍人口在我市市区(含开发区)、宝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

二、 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房地产企业必须在销售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住房价格;

三、 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增加实物配租比例,对本市户籍低收入无商品住房的农村家庭或达不到住房保障标准的城镇家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四、 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由20%上调为30%;

五、 严厉打击“捂盘”惜售、暗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作为江苏省唯一实行限购的县级市,句容此举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然而,看着这一个又一个出台的调控政策,不知下一个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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