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二级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

2017-06-17

现在高校教师标准决定于教师的职称和所在的地区,根据现在的高校教师职称等级:分13级,每级相差300元左右,越在上面差距越大。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教师二级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希望大家喜欢!

教师二级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

助教:基本工资960左右+奖金+课时费(每节课30元左右)+福利=2300--2600左右/月。

3级讲师:基本工资1050左右+奖金+课时费+福利=2700--3200左右/月。

2级讲师:基本工资1100左右+奖金+课时费+福利=3000--3500左右/月。

1级讲师:基本工资1150左右+奖金+课时费+福利=3500--4000左右/月。

3级副教授:基本工资+奖金+课时费+福利=4000--4300左右/月。

2级副教授:基本工资+奖金+课时费+福利=4200--4500左右/月。

1级副教授:基本工资+奖金+课时费+福利=4500--4800左右/月。

4级教授:基本工资+奖金+课时费+福利=4700--5500左右/月。做研究的收入每人不一样。 3级教授(学科带头人):基本工资+奖金+课时费+福利=8000--10000左右/月。做研究的收入每人不一样。高的有几十万,上百万的。

2级教授(长江学者):基本工资+奖金+课时费+福利=20000左右/月。做研究的收入每人不一样。高的有几百万,上千万的。

1级教授(院士):基本工资+奖金+课时费+福利=30000左右/月。做研究的收入每人不一样。几百万,上千万不等,有的高达上亿元哦!

标准工资的简介

对标准工资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正常工作时间" 的概念。

正常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所确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劳动,是指员工按照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对于正常工作时间的概念人大、国务院、劳动部及地方政府都颁布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主要有人大的《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5月1日施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1997年5月1日以前,企业既可以施行每周40小时的工时制度也可以施行每周44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以每周40或44小时为基础计算加班加点时间。1997年5月1日以后,一律应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2004年6月25日修改):劳务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依据以上法律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应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为准。在该标准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就是标准工资,标准工资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之外提供的劳动都属于加班工资。

标准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标准工资的计算方法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工资、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标准工资是计算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病伤假期工资停工期间工资等的基数。是加班工资等劳动权益的计算基数,所以,作为劳动者掌握什么是"标准工资"相当重要。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