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上传出好消息,洛阳市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此外,洛阳市还有5个村镇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4个单位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分别是:栾川县赤土店镇、洛龙区龙门镇、伊滨区庞村镇门庄村、栾川县潭头镇重渡村、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洛阳市公安局、中船重工第七二五研究所、偃师市国家税务局、洛阳市工商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同时,新安县被确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县级城市。
沈阳市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曾维代表沈阳市进京接受中央领导同志颁奖,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城市、村镇、单位、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奋斗在精神文明建设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物质财富要极大丰富,精神财富也要极大丰富。我们要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
据介绍,每三年一届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被形象地称为中国优秀城市之间的“城市奥林匹克”竞赛,是我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2005年,沈阳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称号;随后,又获得“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2011年6月,通过了省文明办的提名测评,取得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参评资格。
2012年6月,沈阳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决定用三年时间,迈入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市委、市政府以“创城促振兴,创建惠民生”为宗旨,成立了“创城”指挥部,下设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社会文化、生活、社会、生态、农村、文明创建等10个创建工作组,制定了《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分配任务,落实责任。
三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从“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关爱他人”基本道德准则入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仁、义、诚、敬、孝”为主题,开设道德讲堂3000余场。积极推荐沈阳好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在全市社区、学校、窗口行业普遍建立“善行义举榜”和“好人榜”。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全市135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全面建成。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红黑榜”,引发社会关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13个学雷锋志愿服务广场常年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广泛传播节俭理念,实现宣传全覆盖。
优化生活环境,建委、城建、行政执法、公安、民政、交通、食药监等部门,下大力气对“两站一场”、乱排乱倒、沿街乞讨、食品药品安全、小广告、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了整治。调动全市环卫、养护等工作力量,加大对183条主要街路、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保洁力度。科学建设公交场站108处,公交站位3358处,方便市民出行。投入资金,完成对1502个老旧、弃管小区的改造。建立社区维修基金、设立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会救助、保险、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城”工作,沈阳市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对各城区、各窗口行业的文明程度指数进行测评,成绩通过简报或媒体向社会公布。组建创城工作巡检督查组,对工商税务、燃气水电等23个窗口行业、80多个街道、600多个社区的公共环境进行了全面专项督查。组织市直机关干部,对全市主要干道、广场公园、集贸市场等万余个实地考察点位进行两轮专项排查,共查找解决问题7000余个。
通过三年“创城”实践,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达到92%以上。全市实现了城市环境大整治、秩序大改善、文明水平大提升。今年年初,沈阳市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小组的全面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