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商务礼仪之着装

2017-05-26

着装礼仪主要是指人们在社交场合、商务场合以及各种场合所应该穿着的服装打扮等,是一门实用性礼仪规范。着装礼仪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着装礼仪禁忌

1 过于鲜艳

着装过于鲜艳是指商务人员在正式场合的着装色彩较为繁杂,过分鲜艳,如衣服图案过分繁琐以及标新立异等问题。

2 过于杂乱

着装过于杂乱是指不按照正式场合的规范化要求着装。杂乱的着装极易给人留下不良的印象,容易使客户对企业的规范化程度产生疑虑。

3 过于暴露

在正式的商务场合身体的某些部位是不适宜暴露的,比如胸部、肩部、大腿。在正式的商务场合通常要求不暴露胸部,不暴露肩部,不暴露大腿。

4 过于透视

在社交场合穿着透视装往往是允许的,但是在正式的商务交往中着装过分透视就有失于对别人的尊重,有失敬于对方的嫌疑。

5 过于短小

在正式场合,商务人员的着装不可以过于短小。比如不可以穿短裤、超短裙,非常重要的场合不允许穿露脐装、短袖衬衫等等。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男士在正式场合身着短裤是绝对不允许的。

6 过于紧身

在社交场合身着非常紧身的服饰是允许的。但是必须强调在工作场合和社交场合是有所区别的,因此在比较正式的场合不可以穿着过分紧身的服装。设想一下,当商务人员在工作场合穿着过于紧身的服装,凸显线条分明,又怎能体现自己的庄重呢?

着装礼仪注意事项

1 符合身份

鉴于每一位员工的形象均代表其所在单位的形象及企业的规范化程度,也反映了个人的修养和见识,因此商务人员的着装必须与其所在单位形象、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相称,做到男女有别、职级有别、身份有别、职业有别、岗位有别,即“干什么,像什么”。如此这般,才会使商务人员的着装恰到好处地反映自身的素质,反映企业的形象。

2扬长避短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高矮胖瘦都不同。商务场合着装强调扬长避短,但重在避短不在扬长。例如,一位身材很好的小姐,紧身上衣,迷你裙最能展现她的身材,但是这样的着装不适宜商务场合,商务场合还是穿职业套装为好,这就是重在避短不在扬长;如果女士的腿不直,则可以选择裤装。这就是扬长避短。

(1) 区分场合

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商务人员的着装应当因场合不同而异,以不变应万变显然大为不妥。在不同的场合商务人员应该选择不同的服装,以此来体现自己的身份、教养与品味。一般而言,商务人员所涉及的诸多场合有三:公务场合、社交场合、休闲场合。

(2) 公务场合

所谓公务场合是指执行公务时涉及的场合,它一般包括在写字间里,在谈判厅里以及外出执行公务等情况。公务场合着装的基本要求为注重保守,宜穿套装、套裙,以及穿着制服。除此之外还可以考虑选择长裤、长裙和长袖衬衫。不宜穿时装、便装。必须注意在非常重要的场合,短袖衬衫不适合作为正装来选择。

(3) 社交场合

对商务人员而论,所谓社交场合是指工作之余在公众场合和同事、商务伙伴友好地进行交往应酬的场合。虽然这些场合不是在工作岗位上,但往往面对的是熟人。社交场合着装的基本要求为时尚个性,宜穿着礼服、时装、民族服装。必须强调在这种社交场合一般不适合选择过分庄重保守的服装,比如穿着制服去参加舞会、宴会、音乐会,就往往和周边环境不大协调了。

(4) 休闲场合

所谓休闲并不等于休息,这里的休闲是指在工作之余一个人单独自处,或者在公共场合与其他不相识者共处的时间。休闲场合着装的基本要求为舒适自然。换言之,只要不触犯法律,只要不违背伦理道德,只要不有碍他人的身体安全,那么商务人员的穿着打扮可以完全听凭个人所好。一般而论,在休闲场合,人们所适合选择的服装有运动装、牛仔装、沙滩装以及各种非正式的便装,比如T恤、短裤、凉鞋、拖鞋等等。在休闲场合,如果身穿套装、套裙,往往会贻笑大方。

裙服穿着礼仪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种女装在塑造职业女性形象方面,能像套裙一样“一览众山小”。对于女性经理人来说,适宜地穿好套裙,形象立刻就会光鲜百倍。气质和风度显现出来,事业也就拥有了更多成功的契机。但下述四大禁忌,不可不察。

(1) 穿着黑色皮裙

在商务场合不能穿着黑色皮裙,否则会让人啼笑皆非。因为在外国,只有街头女郎才如此装扮。所以当你与外国人打交道时,尤其是出访欧美国家时,穿着黑色皮裙绝对不可以。

(2) 裙、鞋、袜不搭配

鞋子应为高跟或半高跟皮鞋,最好是牛皮鞋,大小应相宜。颜色以黑色最为正统。此外,与套裙色彩一致的皮鞋亦可选择。袜子一般为尼龙丝袜或羊毛高统袜或连裤袜。颜色宜为单色,有肉色、黑色、浅灰、浅棕等几种常规选择。切勿将健美裤、九分裤等裤装当成长袜来穿。 袜口要没入裙内,不可暴露于外。袜子应当完好无损。如你穿一身高档的套裙,而袜子却有洞,如此就显得极不协调,不够庄重。

(3) 光脚

光脚不仅显得不够正式,而且会使自己的某些瑕疵见笑于人。与此同时,在国际交往中,穿着裙装,尤其是穿着套裙时不穿袜子,往往还会被人视为故意卖弄风骚,展示性感之嫌。因此,光脚也是不允许的。

(4) 三截腿

所谓三截腿是指,穿半截裙子的时候,穿半截袜子,袜子和裙子中间露一段腿肚子,结果导致裙子一截,袜子一节,腿肚子一截。这种穿法容易使腿显得又粗又短,术语叫做“恶性分割”,在国外往往会被视为是没有教养的妇女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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