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房补的发放原则

2017-06-15

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上涨,现在买房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压力。很多的人都在为能买一套房而努力着、奋斗着,可是人们的努力远远跟不上房价上涨的幅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房补的发放原则,供你参考。

2017房补的发放原则如下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房补的补贴额度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房补的发放形式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住房补贴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很大程度的缓解了人们买房的压力,这是一项对大家都非常有利的政策。希望大家都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对住房补贴政策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样大家才能更好的争取到自身的利益。

延伸阅读——新乡2016-2017年的购房补贴政策

近日,新乡市财政局正式出台了《进城购房财政补贴政策(摘)》。摘要称,为促进农民进程购房,扩大住房消费,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民进程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新政办[2015]162号)精神,凡在新乡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4㎡以下)的购房者,享受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文件中写明,凡是2016年12月31日前,在新乡市区购买新建144㎡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各县(市)、区农民(凭居住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村民证明,下同)或外来人员,市财政给予150元/㎡的购房补贴。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前,在新乡市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4㎡以下)的各县(市)、区农民或外来人员,市财政给予100元/㎡的购房补贴。

另外新乡市契税补贴50%政策时间也延长了一年时间,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前,在新乡市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4㎡以下)的,市财政给予实缴契税50%的补贴,此项优惠面向所有购房者。

需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1、进城购房的各县(市)区农民申领补贴应出示农民身份证明,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及所属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盖章)。

2、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等辖区内的城中村农民,也可凭其农民身份证明申领购房补贴。

3、外来人员凭非新乡户籍证明申领购房补贴。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者凭《商品房销售合同》、缴纳契税完税证、产权人身份证明及补贴申请表等资料,到新乡市市民中心联合服务窗口(房管、财政、地税联合办公)办理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相关手续。

4、具体政策按新正文【2015】84号和新政办【2015】162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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