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3篇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的增长越来越快,如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使流动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致流动人口的信,欢迎大家来阅读学习~
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篇1
为了家庭更加富裕,家人更加幸福,您无私执着地走出家门,外出务工经商。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XX镇计生办谨向您及您的家人表示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外出务工奔富路,计生国策记心间。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XX镇计生办温馨提示您:
一、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按照《YY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政策外生育的,必须缴纳巨额社会抚养费,所以,您的婚育行为务必慎重。当然,如果您符合相关条件,经申请批准,是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如果您对计划生育政策不是很熟悉,可随时向计生部门咨询。
二、如果您是育龄妇女(18-49周岁),在您外出务工前,务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您到达务工经商目的地后,也务必向当地计生部门出示《婚育证明》,以便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您的婚育情况,为您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生殖健康服务。《婚育证明》有效期为三年,如果您的《婚育证明》已经过期或即将到期,请您务必重新办理后再外出。
三、如果您是已婚育龄妇女,在您外出前,务必与村(居)委会签订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合同》,留下一个详细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及时了解您在异地享受免费服务的情况。
四、如果您是已婚育龄妇女,为了您的身心健康,请您在春节前后,抽出一点时间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国家规定的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五、外出务工经商期间,您在务工经商的居住地享有以下权利:①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②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服务(孕情环情监测、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或引产、输卵管结扎术或输精管结扎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③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的有关规定享受休假等政策;④实行计划生育,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阳光计生热线:12356.
天高鹏翅健,海阔龙姿雄。
衷心祝愿您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篇2
苏仙区辖区的流动人口朋友们:
您们好!
欢迎您们来到苏仙区创业和居住!近来年,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您们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们苏仙区全体工作人员向您们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同时,能为您们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并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希望您们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您主动到所在社区(村)报告您个人的婚育情况,我们将为您免费发放学习资料,并将您的个人信息建立档卡,录入微机,以便为您的生产、生活、生育及时地提供优质服务。
二、如果您或您的亲朋好友是新婚夫妇,在我辖区居住、生育,请您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生育证等手续,以便于我们了解您的孕情情况,并为您提供优质周全的孕期保健服务。如果您还未办理一孩生育证,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按程序办理一孩生育证。
三、如果您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婚入地或现居住地乡镇或街道计生部门办理。
四、如果您是流动人口,可以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防控、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卫生监督协管等11类基本卫生服务,以及优生优育、生育关怀、宣传教育等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如果您是已婚育龄妇女,请积极参加我区免费提供的孕情检查、生殖健康监测服务;如果是刚生育的夫妇,要在社区的指导下,选择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方法,落实好节育措施,可以持身份证到智能机上领取免费避孕药。我们将您的孕情信息、节育信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给您的家乡,以便您的家乡及时掌握您的信息,为您提供服务。服务地点:苏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飞虹路),以及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服务时间:正常上班时间。我们将诚心、真心、热心、细心为您服务。衷心的祝愿您在苏仙区辖区内居住愉快、工作顺利。
苏仙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篇3
外地来新前街道务工、经商的朋友们:
你们好!欢迎你们不远万里,别离亲人故土来到我们新前街道。为了能为你们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优质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希望你们能够支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如果您是离开户籍所在地,到新前街道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居住30日以上,年满18周岁至49周岁的育龄人员,请您及时到新前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或居住地所在村委会享受以下服务:①为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②依法查验和登记育龄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③为您建立登记卡,登记您的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定期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并告知要接受现居住地街道和村委会的管理与服务;④为您免费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提供避孕节育技术等生殖保健服务;免费为您发避孕药具,免费为您“查病、查环、查孕”;⑤对持有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生育证并申请生育子女的育龄流入夫妻,办理查验登记手续;⑥与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联系,并对户籍所在地管理机构所发联系函及时回复。
二、如果您是新婚夫妇,要是计划在居住地生育子女,请您随身携带户籍地出具的有效《生育证》、结婚证和户籍证明等手续,否则我们将按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查处。
三、如果您没有办理《婚育证明》,请您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之内,委托家乡的亲朋好友,到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部门,为您代办《婚育证明》,并将其寄来。
最后,我们真诚地欢迎您在我街道居住和工作,更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并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您有一种到家的感觉。
新前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