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灵感是文学创作的内驱力
【摘 要】:灵感是人类思维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的思维现象,灵感的产生与获得来自于生活积累和外物触发。
【关键词】:灵感;生活的积累;外物的触发
作为能思主体的作家触景、触物生情,在极度的感情汹涌之下或激烈的思想交锋过后,一种强烈的、急于表达的、要求改变外在世界的欲念便喷薄而出。在这股驱动力的驱迫下,作家不断的去劳动、去创造。
优秀作家在创作的发生阶段往往伴随着剧烈的挣扎,呈现出处于矛盾旋涡中的心灵苦难,其间也经常伴有观念、思想的转变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对象的整合要求。这种情感的迭宕或者矛盾的苦难不过是对作家思维情感的状态描绘,更深层的原因是作家本身对和谐的自觉追求。毕达格拉斯学派认为和谐是人体小宇宙与外在大宇宙的契合,一旦契合状态被打破,势必引起人的悲伤、痛苦乃至煎熬,使其力图以某种方式来维系这种契合,作家的创作就是如此。
弗洛伊德、荣格的关于无意识理论为灵感提供了理论依据。通过意识与无意识的区分,“灵感”这种不受自觉意识控制的力量得到了较为合理的解释。无意识被认为是人的智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灵感出现之前,人们对某一问题已有长时间的思考,虽思而不得其解但已触到问题的实质,这些在大脑皮层留下了痕迹,当有意识的思考中止时,无意识的认知活动却仍然继续进行。当人们处于高度放松的时候,在某一刺激的引发之下,长期沉积在无意识中的信息与意识之间沟通,灵感便跳人人们的大脑。由此看来,灵感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显意识到无意识、再由无意识到显意识的过程。
一、由显意识到无意识——生活的积累
灵感来源于现实生活的积累。柏拉图把灵感现象概括为“灵魂在迷狂状态中对于天国或上界事物的回忆和观照”,这里的“天国或上界的回忆”,正是现代意义上作家个人的记忆、潜意识的显现。这个“积累”是多方面的,我们将之统称为“体验”,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体验”的范畴大于“生活积累”,它是融生活经历和生命情绪为一体的,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文学是“作家体验的表述”。
从“有意注意”来说,作家可能会为了心中的某一个题材而深入现实生活寻找写作材料,如作家周立波扎根于创作的现实环境体验生活;也可能会为了某一个典型形象而对生活原型进行独特的选择并对其独特的言行举止进行深入的观察,如高晓声笔下的新时期的农民陈焕生,之所以能够成为新旧交替时期的农民典型,就在于作者将当时生活中农民身上的“半新半旧”的思想赋予了这个特殊的角色;而最通常的“有意注意”莫过于阅读积累。 转贴于 中国论与“有意注意”的目的性和局限性相比,“无意注意”则具有无限的开放性和历史积淀性,“无目的观察比有意观察还有效”在通常情况下,“无意注意”可能会被我们很快遗忘,但有特殊感情参与的无意注意会不受意识控制地积淀到无意识之中。它不仅有利于形象的记忆,而且因了感情的独特会使得这一记忆在唤起时独具特色。如,同是对贵族生活的描写,托尔斯泰的笔下充满了矛盾与辩证,曹雪芹则是看透名利的虚空与嘲讽。
“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的界限很多时候是十分模糊的,比如缺失性体验、丰富性体验、孤独体验等,几乎可以说是混合的注意。在实际的文学创作中,更是两者的结合,“有意注意”立竿见影的效果得益于“无意注意”的启发和补充,“无意注意”只有得到“有意注意”的整理、淘汰才能成为形象元素。如韩少功的《暗示》和《马桥词典》所呈现的“知青写作”,即:在苦难的生活中看不到对苦难的抱怨,对人性美的揭示胜过对人性丑的鞭笞,苦涩的记忆里不乏对那~段生活的美好怀想。“知青”体验刻骨铭心,但这种体验在当时绝不是美好的,只是时过境迁,用现今的眼光去回忆,滤去了苦难的外衣,裹上了现今的反思,是作家将“有意注意”融合于曾经的“无意注意”,从而促成了新的体验的生成。
二、由无意识到显意识——外物的触发
灵感的来源是艺术家大脑中生活和知识积累的突然泛起,是外物诱发所致。这里所说的“外物的触发”包括来自外界的偶然机遇与来自内部的积淀意识。这两类现象,不仅激发信息的来源不同,而且发生机制也不一样。
文学创作的主体(即作家)是有着自由自觉性的人,他的活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属于“自觉”范畴。通常认为外在世界—包含自然、社会生活和人—经由感官进入大脑,再通过艺术加工才成为我们所见到的文学样式。这种艺术加工实质是向和谐复归的过程,作家天生具备自觉的和谐追求意识。
由外部机遇引发灵感是最常见、最有成效的,这类灵感的激发大致可以分为四种情形:思想点化,如在阅读或交谈中偶然得到某种闪光的思想提示;原型启示,如白杨树之于茅盾的<白杨礼赞》;形象体现,如生活中的阿Q之于鲁迅的《阿Q正传》;情境激发,这里的触发媒介不是某种具体的信息,而只是一种气氛、一种情境。 以上四种类型,归结起原因来,便是作家的生活积累与外物之间有一种“同化”优势,即:作家的美感经验并不仅仅是静止地被动地接受外来信息,而是主动地活跃地与其发生契合,将自己的情态赋予对象。
来自内部积淀意识的灵感,由于其发生机制深植于人类的潜意识活动中,其表现形态也更为复杂。我们暂时将其分为两类来探讨。一种是由无意遐想产生的思想火花,如作家在散步或郊游等休闲时因沉思或回忆而闪现的灵感,它多是因为心情的放松而使得积淀在无意识中的体验自由涌现,这一类情形还可以是在幻梦中出现,传说作家郭沫若经常从睡梦中跳起,抓来纸和笔记录下梦中偶得的诗句,且都是神来之笔。总之,这种自由的无意想象都是作家在内心宁静时充分调动和依从无意识的结果。与这种轻松心态下产生的灵感相反,我们称之为“潜能的激发”的灵感则是“人脑中平时未发挥作用的那部分潜在的智能在危机状态中的突然激发,如广为人知的曹植作出七步诗的故事等。
灵感理论作为一种艺术理论,早已不在是一种新鲜事,但千百年来一如既往地受到人们的赞叹与推崇,它是思维的奇迹,是绽放的智慧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