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评选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实施方案

2016-11-11

为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评选“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遵守道 德规范、做好文明示范、争先守法模范”为主题,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鼓励全镇人民在社会上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公民。坚持典型引路,以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教育和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社会风气,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和法制文明的建设 。

二、评选范围

镇所有城乡居民,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均可参加“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勇于和xx组织作坚决斗争的。

2、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我镇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进邻里团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扶贫帮困、热爱公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我镇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的。

5、坦诚做人,诚信做事,为建设诚信汤汇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遵纪守法。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一)推荐上报候选人(9月10日—9月20日)

各村、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向活动评选组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2名,并同时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历。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21日—9月22日)

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听取纪检、综治办、计生、公安、信访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评委会审议投票后,最后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并同时向社会公示。

(三)投票评选(9月23日—9月24日)

以村为单位,(镇直单位投票在党政办)进行公开投票,按得票高低最后确定镇十名“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获得者名单。

(四)宣传表彰(9月26日—30日)

举行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待定),并进行宣传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各村、单位充分认识这次评选“十佳”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群众或职工积极参与,在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人物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真正让人信服、群众公认。

2、各村、单位通过这次活动,要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学习工作,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学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先进典型宣传和学习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我镇精神文明,法制文明创建上新水平,为构建和谐汤汇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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