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在板桥小学的财务管理又有怎样的制度,下面小编就带你了解板桥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板桥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预 算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和教师代表组成预算编制小组,掌握当年预算内,外的收入。根据预算口径认真编制预算,在编制过程中小组要认真统计基本数据。在职教师数,退休教师数,特教老师数,学校聘请人员数,学生数,学校住读生数,遗补人员。弄清楚各项预算的标准和比例。客观把握本年度学校发展计划对预算的要求。学校根据要求加强对项目支出进行政府采购编制预算。
严格执行学校预算;学校必须执行年初预算方案,如果有突发重大事件需要调整预算必须报教育局和财政局审批后执行。
板桥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收 费
加强学校收入管理,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小学只能收取保育费,中学只能有后勤小卖部的收入,学校食堂为零利润。学校收费资金必须及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原则上当天的收费当天缴入指定的代理金融机构专户,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学校最多不超过三天将收费上缴财政专户,严禁截留、坐支、隐瞒收费收入。
严禁将学校收入设立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一经发现将报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规范使用收费票据,对未按要求和规定使用收费票据(借给他人)或因管理不善丢失,将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处理。
板桥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报 账
加强学校支出审批制度,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包括后勤财务)。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校委会和职代会审批通过。
报账员凭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使用的票据以及符合规定的自制原始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核算代办报账,报账员要建立日记账簿便于备查。
严格把握报账票据的审核,校长是票据审核的第一道关,发生的支出票据必须有内容摘要、数量、单价、金额、日期,要有清楚的简明事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证明人不能长期是一个人)票据的日期和金额不能涂改,不得弄虚作假,保证原始票据的真实性,自制票据的大小要规范,核算代办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予报账。报账员每次报账时有坐支行为不予报账。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学校小型微型、增添设备必须按照年初的采购预算办事,小型微型和大宗物品的购买必须办齐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申请验收报告手续方可报账。
报账限额,原则上是备用金用完一次报一次账,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备用金的两倍。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实行直接支付商家,学校用预算外资金发给教师的津贴直接转到教师的卡上,否则不予报账。
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报账,小型维修及设备的添置必须按以下程序申报、审批、审计后报账。(1)投资5000元以下,由中心学校审批实施,后由中心学校验收审计报。(2)投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由中心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实施,项目完工后由中心学校验收审计后报账。(3)投资2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由中心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项目完工后由教育局验收审计后报市审计局行文后报账支出。5万元以上的项目均由教育局管理。
板桥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管理,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设立固定资产备查账簿,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交接、维修、处置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中心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对辖区学校做好资产的清查工作,学校必须做到账与实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大型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出让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后报中心学校审核再经教育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板桥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财会队伍建设
学校选用财会人员时,应考虑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财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资格证书。
学校必须按照《会计法》相关规定,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会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
学校建立财务人员考核奖励机制,考核优秀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学校应该保持财务人员的稳定性,以便利于学校财务工作的开展。
板桥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
报账员每次在核算代办报账后及时在学校财务公开栏向教师详细公示,
学校每学期结束,校长组织学校教代会人员,工会人员参加做好财务清理工作,及时在教师会上向教师公布,在财务栏公示。并写出详细的财务清理报告上报中心学校。
板桥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报账员职责
妥善保管报账时的票据,对报账票据的真实性要讲原则,每张票据做到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不真实的票据坚决不予报账。报账员要建好资金日记账、应缴财政专户帐、固定资产明细账。不能让学校的资产非自然损坏和流失。 第二十条 真实统计学校的相关数据,须及时上报的资料及时上报。认真仔细的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报表。财务和统计工作要对学校负责,对教育局负责,对自己负责。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