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文

2017-03-07

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文一

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专人、专柜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并作书面登记。近效期六个月的药品由专柜保管人员向药房质量管理人员报告登记,以便各药房之间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7、一般情况下,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临床急需,又无新批号的情况除外);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1月发出。

8、失效的药品一律不能从药房发出。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专人专柜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有效期药品登记部。入库和发出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要进行逐一计算机登记。

二、有效期药品购入、请做到有计划,对用量少的品种不宜多存。如发现有效期在6个月内,可尽早拆零促销。

有效期药品应按抗生素、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分类,根据其性质和对储藏条件的要求,分别置于干燥阴凉处(约20℃或冷藏2~10℃)。效期远的药品放在效期近的后面。

四、药剂科调剂员发放药品时,必须按药品有效期的长短及入库的先后,由近及远、顺序发出。

五、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每个月30号清查一次,逐药按效期整理,对效期在6个有内的药品及时折价、拆零发放处理(保证商品的拆零质量),促销不出导致过期的申请损耗解决。

六、有效期药品在效期内发生变质(如沉淀、变色、潮解)或因某种原因超过有效期者,应停止发出使用,并查明原因上报。

七、人员变动交接时,要清点有效期药品,并双人签字。

八、药剂科调剂人员要熟悉效期商品库存、发放情况,合理做好进货计划,避免过多效期药品进入科室,造成药品过期变质。

九、发放到患者手中的药必须估计在药品用完之前并不超过有效期。

十、效期药品在每个月1号前要上交。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指标之一。

药品有效期格式:有效期至××年××月,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有不同的方法,所标的日期也不相同,例药品生产日期是20XX年2月3日,有效期3年,则效期应标为:“有效期至:20XX年1月,目前我国各药品生产企业有效期日期采用的标注方法都是“有效期至”其计算方法为:按照生产日期标注的年月加上有效时间,再减去一个月即为应标注的“有效期至的年、月,例药品生产日期为080601,有效期为一年,其有效期应标为:“有效期至:20XX年5月”,代表20XX年6月生产的药品,有效期为一年,药品至20XX年5月30日24时以前有效。为了方便患者能保证药品有效期内服用,建议药品有效期标注时,将有效期的年月日均标注出来,例药品生产日期为20XX年11月2日,有效期两年,则有效期标注为“有效期至:20XX年11月1日”,对于普通患者来说将有效期至标注到年、月、日比只标注到年、月容易理解和判断药品具体的失效日期。

近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购进药品应根据市场需求、药品的有效期限,确定合理的进货数量,药剂科采购原则上不得购进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药品。

2、药品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为近效期,对近效期的药品,保管员应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月报表》,一式三份,并于每月1号前报质量管理负责人、调剂人员各一份,一份存档。养护员要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

3、药剂科对近效期药品应积极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并有相应的记录,调剂员对近效期药品积极采取催销措施。

4、药品调剂员人员应遵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5、过效期失效的药品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做销毁处理。

6、不合格药品应放入不合格区,并依照相关规定,报辖区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不合格药品应有相应的记录,详细记录不合格的原因,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等。

7、退货的药品等同于进货。应有记录,对于退货药品,应先放在待验区,并进行严格检查,对照药品的批号,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品名,有效期及外包装、药品的性状等,确保药品质量无可疑方可入库。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范文三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对药品、制剂实行效期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销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剂科原则上应采购距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的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采购近效期药品,应统计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额采购。距有效期短于六个月的药品不得采购,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应由药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

5、药品验收时必须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无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一次入库多批号药品时,应分别检查批号和效期。遇近效期药品,应与药品采购员联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收货,并通知药库保管员。

6、药品入库时必须写入药品批号和有效期等与效期管理有关的信息,信息填写及时、准确。

7、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8、各级药品保管人员在进行药品养护中应遵循有关的操作程序,检查所养护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时处理。

9、保管员每月底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审核无误后督促调剂室内部进行药品调拨,尽量先发放近效期药品。

10、药品清点时应查看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11、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该药品的调剂和发放。

12、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3、在药品的管理、养护、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发现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处理。

14、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15、已发出药品需要退换的(符合医院有关规定),退回药品应在有效期内。对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办理销后退回手续。

16、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17、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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