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编号的规定

2017-06-12

在电算化会计核算中,记账凭证查询与打印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记账凭证编号的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记账凭证编号的规定

1.同一类型的记账凭证必须保证当月凭证编号的连续

2.可以由会计核算软件自动产生凭证编号

记账凭证编号错误的方法

1、基本要素不全或填写不完整。如日期不写或写错、摘要过于简单或用语不准确。

2、科目运用错误。即没有正确运用有关会计科目,发生了科目运用错误(如将应收与应付、待摊与预提、虚账户与实账户、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混淆)、内容错误(将科目所包括的业务内容弄错,如混淆了银行支票、汇票和本票的区,将银行汇票、本票列入其他货币资金之中,将销售费用列入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之中等)、对应关系错误(将科目借方与贷方关系列错,出现多借多贷或者其他对应关系不明的象)等。

3、附件数量和金额标记错误。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和内容与记账凭证不符,或者各张原始凭证所记金额的合计数与记账凭证记录金额不符。

4、记账凭证无编号或者编号错误。记账凭证经常涉及两份及两份以上的原始凭证,此时的编号用序号(三份凭证的情形)1/3、2/3、3/3等区分表示所附的不同的原始凭证;无编号是指对多份原始凭证没有按凭序排队编号,使各份凭证难以辨别彼此;编号错误指虽然在原始凭证编号但所排列的顺序混乱,难以窥视其相互关系。

5、印鉴错误。对使已人记账凭证未加盖有关印章,或者加盖不全,使已入账的凭证与未入账凭证难以区分;有效的记账凭证与出错作废的凭证难以区分;记账凭证中没有记载审核等人员的签章。

记账凭证错误的更正:

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如果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发生错误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更正。

在当年内发现填制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的数字与错误的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写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并在摘要栏注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注明“更正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及更正的原因等。

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

记账凭证的编号方法有总字编号法、三类编号法、五类编号法和分数编号法。会计人员要根据不同的记账凭证采用相应的编号方法。

1.总字编号法:即将所有的记账凭证不分业务内容顺序编号。适用于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格式,经济业务较少的单位。

2.三类编号法:即按照收款业务、付款业务和转账业务分别顺序编号,如收字1号、付字1号、转字1号,适用于采用专用记账凭证的单位。

3.五类编号法:即按照现金收款、现金付款、银行存款收款、银行存款付款业务分别顺序编号,如现收字第××号、银收字第××号、现付字第××号、银付字第××号、转字第××号。适用于采用专用记账凭证且收付款业务较多的单位。

4.分数编号法: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一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记账凭证的编号采用分数连续编号,如“转字5 ”、“转字第5” “转字第5”,表示一笔转账业务需连续编三张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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