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

2017-04-18

博士学位是需要申请报告的,“学位申请书 怎么写”,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欢迎浏览!

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篇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 士 学 位 申 请 书

学 号 申 请 人 所在院系 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 中 国 地 质 大 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内容力求详尽,字迹务必清楚,如栏内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 表中有关合计数与统计结果要与所填内容一致。

3. 表中发表论文、专著、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情况:应填写在学期间所发表和获得的情况。

4. “作者、获奖者、获专利者列表”栏和发表论文“作者列表”

栏:作者、获奖者、获专利者排名在前5名的情况下填写此栏。 5.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如为补考或重修成绩,请在学位课程名称后用*号注明。

6. 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如为补考或重修成绩,请在课程名称后用*号注明。

7. 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中文摘要限1000字以内。 8. 学位论文英文摘要:英文摘要是中文摘要的直译。 9. 本表格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 学 期 间 以 第一 作 者 发 表 论 文 情 况

刊物类型填:A-SCI、ISTP、EI收录论文;B-中文核心期刊论文;C- 国外期刊论文;D-国内一般期刊论文;E-国际会议交流论文;F-国内会议交流论文。刊物类型请勿重复填写,如: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国外期刊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者,只填“A”。(可另附页)

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可填写或附成绩单原件)

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篇2

姓 名性别政治面貌照片 出生日期年月日民 族 籍 贯省(自治区) 市(县) 身份证号 入学年月入学前学历入学前工作单位 大学毕业院校大学毕业专业大学毕业年月 获硕士学位单位硕士学位专业获硕士学位年月 培 养 类 别1、统 考 生□ 2、在职单考□ 3、委培或定向□

4、自筹经费□ 5、专业学位□ 本专业学分要求完成总学分学分是否达标□是 □否 发表论文篇数发表论文是否与学位论文有关□是 □否 何时何单位获何奖励,或接受何处分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成果(获奖项目、专著、论文)名称获奖名称、等级或鉴定单位、发表刊物、出版单位、时间本人署名次序 发表论文数国内刊物国际刊物国内会议国际会议 SCI、EI、ISTP收录其它总 数 获奖数及获专利数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四等 省部级一等二等三等获专利 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毕 业 分 配 单 位 名 称 学位论文题目(中文): (英文): 主题词(中文): (英文): 论文工作起止日期年月至年月论文类型 论 文 选 题 来源论文字数万字 论文保密级别分类号是否申请优秀论文 总页数 (印刷本)参考文献数插图数表格数 学位论文创新点摘要(400字左右):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 学术评阅人姓名职称研究领域所在单位论文评阅意见汇总(表中空格填写人次数)论文评阅项目优良中较差差是否同意答辩论文选题与文献综述论文的创新性论文体现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论文体现的作者科研与写作、表达能力是否对学位论文的综合评价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成员姓 名是否博士生导师工作单位签 名主席成员秘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论文答辩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答辩委员会投票结果,投赞同票 人、反对票 人、弃权票 人。

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及表决结果:(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于 年月 日召开会议,应到委员 人,实到委员 人。其中投赞同票 人,反对票 人,弃权票 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学位证书编号:

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篇3

XX大学学位委员会:

我是法律专业自考生xxx。我于xxxx年x月取得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我在本科阶段平均成绩为xx分。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并于xxxx年x月通过天津市学位英语考试,符合南开大学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特向贵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望贵校给予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博士学位流程说明

1、预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查同意,学生向所在院系教学秘书申请预答辩权力下放。教学秘书登录研究生办公系统(简称“系统”),为学生下放预答辩权力及学位信息录入权力,学生登录系统逐项录入学位信息,同时还应维护本人的学籍信息,填写并下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导师填写对申请预答辩的意见。博士生携带经导师审阅认可的学位论文及发表论文原件,请分委会主席签署审查意见并审查确认博士生发表文章情况。分委会审查通过后,博士生可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程序见《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预答辩通过后,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分委会审查(包括格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论文送审申请。

2、论文评审

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以便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查。要求为word格式,文件名为“姓名_学号.doc”。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论文送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学位办:

(1)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1份。

(2)匿名处理的博士学位论文2册。删除学位论文中博士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及其相关信息;删除论文中致谢和个人简历;对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隐去所有作者的姓名,标出博士学位申请人在该文中的作者排序。

(3)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直接相关的已发表或已正式录用的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文章1篇(一式两份,匿名处理,双面打印或复印)。

(4)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以及发表论文原件或论文检索证明(会议论文必须携带检索证明)。

(5)匿名评审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2份,在网上下载、填写并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学生需打印“评审意见”封面及内页中的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和所属学科,论文编号和送审日期由研究生院负责填写。

(6)持“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交费单”(网上下载,网址同)到校财务处缴纳匿名评审费980元,收据送交学位办核实。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需提交保密处出具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定密通知单》及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送审论文保密提醒通知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两位推荐专家名单。

学位办在每周二、周四受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事宜。由于各高校寒暑假起止日期不同,放假前寄出的论文因对方院校无人受理很容易出现差错,故放假前10天不受理匿名送审事宜。为保证校学位会、各分委会的学位审核工作,在每次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前后各一周内不受理匿名送审事宜(校学位会每年4次,一般为1月、7月第二周周四及4月、10月第四周周四)。请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及相关材料。

3、申请答辩

博士生到分委员会秘书处领取《博士研究生成绩单》2份(需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处公章),匿名评审意见全部收回且评审结果符合答辩要求后,答辩秘书进入研究生系统(博士生录入学位相关信息时一定要录入答辩秘书成员编号,否则秘书无法工作),录入专家评审意见各分项结果、答辩日期,并录入评审意见汇总材料相关信息。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审查学生学位信息,录入对该学生学位论文的评语及推荐意见,并在系统中确认提交。系统中导师审查确认后,学生只能查看无权修信息,故请学生在导师审查前仔细检查,保证其学位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博士生从系统中输出答辩系列用表。

为保证各位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的把关作用,请答辩委员会秘书于正式答辩一周之前(特殊情况至少需在正式答辩三天前)到校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核手续,并于论文答辩一周之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至答辩委员会成员。校学位办审核须携带的材料及顺序如下:

(1)有博士生本人签字的答辩申请书(2份);

(2)有教学秘书、院系及研究生院盖章确认的课程成绩单(2份);

(3)有导师、学科负责人、分委会主席签字同意的答辩资格审查表(2份);

(4)有分委会主席签字同意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2份);

(5)有导师、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发表学术论文清单(2份);

(6)有导师、分委会主席签字审核的评审意见汇总材料(1份);

(7)博士学位情况表(1份);

(8)专家匿名评审意见(2份)

(9)博士学位论文(1册)

校学位办审查批准,发给投票,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审查情况,同时在网上公告博士生答辩信息。系统中学位办审查通过后,导师、学生均只能查看无权修改,故请在学位办审查前将学生的学位审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4、答辩

答辩程序见《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5、整理材料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整理有关材料,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系统录入答辩决议和答辩结果,输出答辩情况表,将答辩系列用表装入材料袋,交相关分委员会秘书;博士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整理论文,按分委员会要求装订若干册交分委员会秘书,待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查。

注:为保证校学位会、各分委会的学位审核工作,学位办在每次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前后各一周内停止办理学位论文答辩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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