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范文2篇

2016-11-10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

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篇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相关范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人大代表履职情况

***是**省第十一届和十二届人大代表,可算是老代表,他却把自己当作新学生。认真学习党中央政策方针,时事要闻,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学习《宪法》、《代表法》、《村民自治法》等,学习《中国人大》、《**人大》,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代表群众心声,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在2013年省人代会期间,***集中精力开会,遵守会议纪律。向大会提交了四个建议,联名了一个议案。在分组讨论会上,***踊跃发言,认真审议了省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畅谈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闭会期间,结合本村实际,给**省长提交了将**村打造成“**山区第一村”的建议,得到了**省长的批示肯定,得到了**市长的批示支持,省、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做了**村发展规划、**村旅游发展规划、**村产业发展规划。在全省小康示范村评选过程中,***代表走村串寨,宣传动员群众参与投票,**村挤进了“全省30个同步小康示范村”。为打造**山区第一村,为**村5000村民实现小康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立足本职工作,展示代表形象

***认为,人大代表当村主任,就要比普通村主任干得好,他就这样自加压力,提出了治村先治村干部,认为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村干部。他以身作则,为群众办事,争取上级支持、招商引资、社会援助和村内发展的大事亲自抓,坚持走群众路线,从一百个村民中选出两个村民代表,参与村内的重大决策,将自己的工资全部发给了村民代表。

在村里,赚钱的项目他个人不承包,不谋利,为老百姓办事不收礼,不拿好处,为村里办实事,个人贴着老本存话费、加汽油,交过路费、消耗自家车辆,投入大量精力为村里跑项目,找资源。他的村委一班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支持下,顶着发展资金困难、创新与守旧、进步与落后思想斗争的压力,以40多万一公里的造价,动员老百姓支持修路占地,将4米泥巴路修成了6米宽的水泥乡村大道,老百姓喜不言表,杀猪宰羊迎接这份喜悦,一句“有了***,告别泥巴路”的顺口溜在**村广为传颂。

这一年,***代表更多的思考是将**村建成“**山区第一村”,让全村群众过上小康的幸福日子。亲自起草了**村的小康标准,引起了省委政策研究室的高度重视。

年初,为了带动村民搞避暑旅游经济,为迎接重庆避暑客人,村委决定对进村的弯曲公路进行加宽改造。村里没有经费没有项目,***代表个人先垫钱买水泥、买石沙,在占地村民的支持下又干起来了,他亲自与民工们上工地干活,亲自指挥,不顾白天黑夜,连续大战了几十天,乡亲们担忧50多岁的张代表身体支撑不下去,但一转眼,硬是把别人认为干不成的事干成了。由此,***的劳模精神和**村的小康故事在各大媒体上纷纷登载。得到了区委书记洪涛的多次点名表扬,徐光华区长现场视察高度赞扬,专门为支持**村下发了红头会议纪要文件,确定了支持300万启动新修总投资2.7亿元的水鸭子水库前期工作;借支100万元支持**村硬化路面,开通客车,新修旅游公路。这些都使老百姓更加相信党,更加相信政府。

三、回乡创业感党恩,企业发展带农村

***是家乡父老看着长大,走出大山打工的穷孩子,他通过十多年打工学习打拼,有了在城市生活和发展的本领,他却时刻想着家乡的发展,毅然决定放弃城市安逸的环境和可能迅速成为大富翁的机会。1998年回到家乡创建了**梦丽雅化妆品厂,从一辆送货车到40多辆,从20多人发展到一百多人,梦润牌化妆品先后获得了“**名牌”,深受消费者喜爱。让当地村民大开了眼界,见证了农民也可以在当地建工厂的事实。在这次农村建工厂的过程中,***看到了在农村发展能使更多农民转变观念,共同发展的希望。为了感党恩,2005年,***将用于搞建筑的1000多万元,又创建了**梦润鹌鹑公司,经过几年的探索,将原有“公司+农户”升级为“公司+标准基地·带农民”的新模式,建起了饲料厂、鹌鹑食品厂、成了**省龙头企业,国家级鹌鹑标准养殖示范区,拥有20个专利,获遵义市科技成果一等奖;省丰收二等奖;团队发表科学论文6篇;起草颁布了7个鹌鹑养殖地方标准,现产业用地300多亩,固定资产达5000多万,拉动了就业,产业链年创产值过亿元,产品远销8个省市,占领了行业致高点。

为发挥致富模范作用,***率先搞起了避暑旅游,2013年接待避暑游客390多人次,实现旅游增收60万元。为带动群众加入避暑旅游产业,***带着村支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到江苏华西村、蒋巷村,**桐梓娄山关、九坝、天池,湄潭等地学习经验,增强了村民的信心,为明年发展避暑旅游打好了基础。

四、捐助社会

***的“梦润民富义务宣传队”,长期活动在农村,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村哪里最贫困,哪里就有慰问;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代表和梦润人的身影。2012年捐助20万元的食品、日用品对1079户农民进行慰问,宣传强村办法,介绍如何开展“实现我的小康梦活动”。2013年初,***的梦润公司通过项目扶贫,拿出30万,除260户每户分得800元之外,购买了20万棵杉苗发给全村村民种植。为村民“实现我的小康梦”,联系捐资8万元元;大旱期间为解决石垭200多户农民饮水困难捐助3万元;今年12月,***的梦润公司赠送价值8万元的桂花树苗发给每家每户。

***的农村创业成功,树立了农民发展信心,彻底颠覆了农民不能做大事的偏见。***通过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建立了广泛的群众感情,让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如何。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代表法的深化贯彻,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强,在推进依法治乡(镇)进程以及提出高质量建议、意见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现实中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1、履职意识不强。

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部分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行使参加会议和选举的权利;有的代表自掂分量,自轻自贱,自我放松,觉得自已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不如“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甘当“哑吧代表”。更有甚者,认为代表是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职责,或者认为代表职责仅限于“会议”,错误地认为“开会是代表,散会就完了”。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把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2、履职热情不浓。

有的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迟到者有之、早退者有之,有的代表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无暇顾及代表所肩负的重任,代表小组的活动有空我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平时也事不关己,不关心村情民意,成了“代表代表,散会就了”。部分外出务工、经商代表,不按时出席人代会和不参加代表活动,失去了代表的作用。有的人大代表对主席团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是“一根木头随排淌”,被动应付;有的人大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看着“干部代表”脸色而附和;会议表决是环顾左右而行事,没有主见。加之受地方人、财、物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地方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存在着交办不及时、督办不到位、落实不够好等问题,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3、履职经费不足。

地方组织法第36条和代表法第32条、33条,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待遇和代表活动的经费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然而,事实上绝大部分乡镇对代表的活动经费,并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而是采取所谓“申报制”或“实报制”,即人大向政府申报代表活动经费,待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展代表活动并报销活动费用;或者人大在开展代表活动后找政府“埋单” ,有的尽管纳入了预算也是流于形式,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会议费,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等都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由于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得到真正保障,也直接影响了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目前,基层开展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主要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组织视察、检查和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等其它形式较少,这也是囿于活动经费的不足,不利于调动代表议政督政的积极性。

4、履职能力不高。

目前,不少乡镇人大代表的文化素质较低,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强。加之对乡镇代表任职培训不够,致使其履行职责的“底气”不足。结果是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有的则受旧的传统观念束缚,视野不开阔,心胸不豁达,见识不多,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往往拘泥于一时一事而缺乏长远观点和全局观念,不能立足于本地实际去为民代言,谋民之利,代表作用难以显现;有的代表也想尽些代表义务,但不知如何履行职务。

5、履职监督不力。

一是选民和选举单位缺乏监督代表的意识。现实中,人大代表一经产生,就与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很少联系,处于没有监督的状态,即使代表不积极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履行代表的义务,只要不触犯刑律,就可以任期届满。加之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缺乏了解和掌握,无法监督。二是对代表进行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代表履职没有具体标准,更没有量化指标,称职与不称职很难界定。即使进行监督,也只能凭选民的感觉,这就有可能因种种非理性因素而扭曲对代表的监督工作。

针对当前乡镇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把好民主选举关,健全选举竞争机制。

实践表明,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基层人大工作的成效。在考虑代表候选人时,既要考虑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还要考虑其履职能力;既要考虑代表的组成结构,还要考虑其能否履职的实际情况,做到统筹兼顾,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将竞争机制引入代表选举全过程,提高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在具体操作环节上要突出“五性”:

一是在代表宣传上突出责任性。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地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了明确规定,对代表责职、权利、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通过宣传,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在代表推荐上突出公开性。采取“双征”(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民主座谈会征求意见),“双推”(个人推荐、群众推荐)和“双竞”(竞职演讲、竞选承诺)的办法,进行比较,好中选优。

三是在代表确定上突出社会性。重视社会舆论、社会评价的作用,采用上下酝酿、反复比较、民主协商的程序确定代表候选人,克服领导定调、选区定人和重比例轻素质、重意图轻民心的现象,把那些为民说话办事、倾听群众呼声、为百姓解忧人选进代表队伍。

四是在代表结构上突出合理性。要做到代表结构的合理,一定要把“家底”交给选民,让他们自主选择,切不苛求表格上的结构、比例上的达标,更不能带着“眼镜”去找那些“放心的人”(老实)、“陪衬的人”(听话)、“安慰的人”(荣誉)。

五是在代表选举上突出公正性。只要是代表候选人,不管谁当选,选举都是成功的,不能因“意中人”落选,就认为本次选举不成功。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

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代表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可通过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代表工作经验等形式,使代表及早掌握工作本领,尽快进入角色。搞好人大代表的职务培训,首先是搞好人大代表的“岗前”培训,即新当选的代表正式任职前的培训。这是当选代表转换角色配置、增强角色意识的需要,也是他们学习和获得履行人民代表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其次是要搞好人大代表的“岗中”培训,即代表任职期间的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代表监督。

《代表法》第五章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它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笔者认为,在现有体制下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首先是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将自己如何学习、人代会期间如何履行职责、闭会期间如何参加代表活动、如何促进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等内容向选民作一全面系统的汇报,这样在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了选民的监督权,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责任意识。其次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不作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四、优化履职环境,提供履职保障。

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优化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活动提供坚强保障。首先,是时间保障。大部分人大代表是兼职的,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仅靠业余时间是不够的。为此,人大主席团每年对代表活动要作出周密安排,在代表参加活动之前,把议题提前通知代表做准备,对代表活动时间,要做出明确规定。其次,是财力保障。由于我国现行的人大代表兼职不兼薪,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第三是法律保障。法律赋予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权力,对不支持代表执行职责,不接受代表监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是地点保障。代表活动需要场所,要积极推进“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工作。按照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台帐的要求,大力推进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联系群众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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