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欧: 替人辩护者的自辩
吴之欧的辩护,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律师这一行当乃至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自我辩护。下面是小编整理了放法庭辩论词,供你参考。
吴之欧: 替人辩护者的自辩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腐败窝案一审已于日前公开宣判。在庭审中,为该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国凯担任辩护律师之一的吴之欧,以其靓丽的形象和专业的素养,引起现场媒体的关注。
今天,吴之欧以律师的身份登上第六天的版面,直面记者引用的社会上对律师的种种好奇乃至偏见。此前一直为别人辩护的她,今天为自己辩护了一回。
她的辩护,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律师这一行当乃至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自我辩护。
“法律的最大魅力就是不断追求公平正义。前方满是荆棘,但我们依然在前进。”谈起她的工作,谨言的吴之欧开始打开话匣子。
记者:你曾担任过应国权受贿案第四被告陈国凯的辩护律师,也曾为一些集资诈骗案件的被告担任辩护人,你如何看待你的这些辩护人?为这些人辩护时,你是否遇到对你工作不理解的人?
吴之欧自辩:应该说应国权是个性格比较霸道的人,作为应国权的下属,陈国凯等人可能在一些事情上有身不由己的尴尬,与此同时,他必然也享受到了很多“好处”。从律师的角度来讲,他犯的罪,必然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可依法应有的权利,我也必须为他争取。这一点,是我替很多刑事案件被告辩护的准则。
我身边的人大多对我的工作挺理解,不过有时也会碰到一些过激的人和事。某次,我担任被告的辩护律师,由于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是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开庭前她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结果受害人看到犯罪嫌疑人情绪十分激动,冲上去厮打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这次庭审就因此延期了。有时候,在庭审时,一些受害人对你怒目而视,甚至当庭指责律师。面对这些情况,一般来说,我很能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无论犯罪嫌疑人(或者说被告)如何罪大恶极,但他们合法的权利仍应得到保护,这也是刑辩律师的职责所在,积极地依法为其委托人(犯罪嫌疑人)争取权益。事实上,也正因为此,才能有效地促进公正正义的实现。正如德国伟大的刑法学家李斯特所言,刑法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而且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记者:就像《律政俏佳人》、《法网柔情》里演的那样,律师在生活里,必然也是口若悬河,能言善辩,咄咄逼人?
吴之欧自辩:不是所有的律师都这样。比如我,在生活中就不是很爱说话,除非遇到特别有兴趣的话题。
善于辩论,倒是挺靠谱的。一般来说,能辩得过我的人不是太多。在辩论时,我的思维比较开阔,往往很容易发现对方逻辑上的漏洞,然后利用漏洞,轻松获胜。说实话,我还是挺喜欢辩论的,因为我觉得思想的火花就是在不断辩驳中碰撞产生。按照西方同行的话来说:“事实是在辩驳中显现的。”读书时写文章,我写得最好的也是议论文。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在家庭生活中,夫妻纠结于谁是谁非其实没什么意义。所以现在基本上不和老公辩论,清官难断家务事,哈哈。
郑蓉(吴之欧好友):很少和之欧辩论。不过朋友间在探讨一些事情时,她就会从各方面多角度进行论述,视野相当开阔,很多时候,还会引用理论、名人名言表达观点,显得很专业。在讨论分析时,她往往也会显得相当客观,表达观点时,也很少受身边人情绪的影响。
记者:律师往往是为了钱办事,有些律师唯利是图?
吴之欧自辩:有次参加政协会议,同会的几个委员对律师也颇有微词,当时我也受到震撼,因为政协委员一般都是社会各行业的精英分子,如果说他们对律师都存在误解,更何况一般民众!但换个角度考虑,律师也是人,具有普通人都有的弱点和缺点,我们应当对律师抱着平常心。社会上有好律师也有坏律师,但是相对来说,坏律师还是数量少,不仅因为真正邪恶的人很少(当然完美的人也很少),而且,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遍拥有法律的信仰和职业道德,追求公平正义,渴望法治。
就个人而言,我喜欢为一些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虽然法律援助的报酬很少,不到常规案件的10%,但是申请法律援助的人群往往处于社会底层,这部分人群最需要获得法律帮助,可又最缺乏获得帮助的途径。这种价值取向可能跟我只是一个兼职律师、没有直接的经济压力有关。当然,也跟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信仰有关。
不过要提醒大家,有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直接找到某个律师要求减免律师费,这一般不大可能成功。通常我们会告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让他们去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因为作为律师个人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鉴别每一个当事人是否真正经济困难。
郑蓉:之欧曾在银行工作过,不过她对经济方面考虑得并不多。据我所知,她之所以要当兼职律师,只是为了丰富社会阅历、增加实战经验,并非为了律师的那份报酬。平时聊天时,她也极少谈论金钱方面的问题。
记者:女人不适合当律师。
吴之欧自辩:律师这个行业,对性别并没有特殊的要求,女性同样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可我在跟学生谈及职业选择时,通常不建议女大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律师行业。因为律师是自由职业者,需要大量投入时间和精力,而且收入与你接案子的数量直接挂钩。
年轻女性往往要面临结婚生子的现实压力,而且孩子幼小时家庭负担较重,这些都将会阻碍女性律师职业生涯的发展。现实是很多年轻的优秀女律师不是为了事业而推迟结婚生子,就是为了结婚生子而放弃上升空间。
杰瑞米(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大四时,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跟着老师办案时,感觉到当律师真的是个体力活。大热天到处跑搜集资料不算,庭审时,一坐就要大半天,碰上特殊的日子,那就会很尴尬。实习完毕,我当场痛下决心,坚决不当律师,所以就选择了别的行业。我的那些女同学,毕业后当律师的也很少。
记者:律师大都不喜欢看《律政俏佳人》之类的描述法庭、律师生活的影视剧?
吴之欧自辩:我的业余生活挺单调的,基本上只是看书,很少看电视。偶尔看电视时,一般不会挑剔电视剧的类型,也不会特意找讲述律师生活的片子来看。不过看电视时,我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特别喜欢找电视剧剧情里的漏洞,这大概也是职业生涯给我带来的习惯吧。
吴之欧的大儿子:妈妈基本不看电视,也会约束我和弟弟看电视。前几天有记者叔叔来我家采访,弟弟当着妈妈的面,公开叫我打开电视机,还说:“有客人来了,你看电视,妈妈不会训你的。”我试了下,果然。O(∩_∩)O~
后记
12岁就能替父母做出“四菜一汤”招待客人,吴之欧身上洋溢着独立自信的气息。她坦言在生活中“话不多”,可在采访时,一谈及法律、谈及法律工作者的信仰和现实中需要继续改进的大环境,她的话马上就肆意了起来,就像一辆加足了油门的奔驰车。出于采访需要,记者只能不时踩油门换挡,引导谈话驶向采访需要。可她的话还是在不知不觉中,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离开她家时,依然想起她的乐观话语:“前方满是荆棘,但我们依然在前进。”
头顶的灿烂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会带来永远的新鲜、有增无减的赞叹及无尽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