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政治下册辨析题大全

2017-01-15

在初一即将结束的时刻,教师们要如何为同学们准备好辨析题内容才能提高同学们的成绩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初一政治下册辨析题大全,希望会给大家带来帮助。

初一政治下册辨析题大全(一)

1、知耻就会失去自尊。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做人不能没有自尊。真正有自尊心的人,必定是知道羞耻的人。 知耻是自尊的重要表现。唯有知耻,才有自尊。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不恰当、不合适的行为不知道惭愧,不感到难为情,那就是不知耻,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有自尊。

2、有了自信心,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好。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一个人的成才与成功离不开自信心,但并不等于有了自信心就能做好任何事情,还需要坚强的意志、良好的性格等。还需要与他人比较,扬长避短,任何人只要具备正确的自尊心和充分的自信心,意志坚强,拼搏进取,就可能取得成功。

3、表现自己就是好处风头。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许多中学生,往往感到自己长大了,会寻找各种机会去表现自己,让别人感到自己的存在,让别人了解自己的努力。表现自己是青少年的一种正常的心理需要,是自尊自信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我们在表现自己时一定要虚心诚实,大方得体,并注意搞好同学间的关系,切不可盲目自傲,目中无人。

4、依靠就是依赖。

这种观点不正确。有的同学错误地认为依靠就是依赖,告别依赖就是远离依靠。依靠是指望的意思,依赖是指依靠别的人或事物而不能自立或自给。要走向自立,必须告别依赖,但仍需要相互帮助、相互依靠。可见,告别依赖并不等于排斥依靠。

5、自立就是自给的事自己做主,拒绝帮助,不让大人管。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自立不是拒绝帮助,依靠不是依赖。在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上自己做主,也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我们的年龄太小,经验和阅历都比较少,当遇到升学就业等重大问题时,就要多征求和听取那些经验和阅历多、看问题更全面的长辈们的意见,作为自己解决问题的参考。那种认为自立就是凡事自己做主,拒绝帮助,不让大人管,甚至跟父母对着干的想法和行为,都是不利于自己成长的。自立应是自己既有主见,也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善于接受别人帮助不是依赖。

6、弱点就是短处。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弱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缺点,指的是人格上的、态度上的东西,比如马虎、懒惰、怕吃苦、爱炫耀、贪图享受等等。而短处是从天赋上说的,它是与生俱来的,比如有人擅长运动而不擅长表演,有的人长于形象思维而短于逻辑思维,等等。

要自强,必须克服弱点,战胜自我。而短处一般是先天形成的,是很难克服改变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加以改变,可以避开这些短处,扬长避短是自强的捷径。

7、有的同学认为我们现在还小,需要各方面的帮助和照顾,等长大成人了,才能自强。 这种观点不正确。这种想法在青少年中非常普遍,很多人对父母依赖惯了,就逐渐丧失了自强的意识,反而觉得依赖父母是理所当然的。这不利于自强品质的培养,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甚至还会影响到国家与社会的进步、发展,因此必须走出这个误区,纠正这种错误。①人生自强少年始。初中阶段是学习知识、涵养道德、增长才干、发展自己的最佳时期。同时,自强也是一个人通向成功的阶梯,自强品质对人生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要趁少年的大好时光,去培养自强品质,努力学习,奋发进取。②少年要自强。只要我们选准航向,战胜自身的弱点,发挥自己的特长,就能在自强的人生征途中,劈波斩浪,抵达成功的彼岸。

8、有人说:“挫折越多越好”。

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我们一方面应该看到挫折对造就人才和事业成功有着特殊的促进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挫折毕竟是人生道路上的逆境。它和人生前进的方向背道而驰。他给人以身体和心理上的打击和压力,造成精神上的烦恼和痛苦,给生活道路造成曲折。虽

然挫折在人生道路上难以避免,但不是任何挫折都是不可预测、不可避免的,挫折更不是越多越好,多多益善,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挫折,争取把挫折向成功的方向转化。

9、有人认为,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虽然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但其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严重危害社会和违反刑法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不要心存侥幸。

10、有人认为,“打错不犯,小错不断”是不会走上犯罪道路的。

这种观点是对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关系认识的误区。事实上,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许多犯罪行为都是小毛病开始的,有了一般违法行为如不及时改正,就可能走向犯罪。可见,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11、拘役与拘留室一样的。

虽然拘役与拘留都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但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①拘役是刑事处罚,拘留室行政处罚;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天一下;③拘役违反的是刑法,拘留违反的是行政法规,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④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拘留是对一般违法者的处罚;⑤拘役是由人民法院行使,拘留由指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12、罚金就是罚款。

罚款是特定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罚处罚的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行政处罚;罚金是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的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这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①性质不同。罚款是强迫违法者缴纳的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行政处罚;而罚金是人民法院强迫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的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事处罚,属于刑罚中的一种附加刑。②适用的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对社会化造成危害不大、违法情节较轻微、尚未触犯刑法的一般违法者;罚金则适用于对社会危害较大、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③适用的机关不同。罚款是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如公安、工商、税务、海关等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其他没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部门不能作出罚款决定;罚金则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判决。

13、有了未成年保护法,我们青少年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因为:①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这是保护我们的四道防线,这些都是有益的、必要的。②但这并不是说我们青少年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因为我们最终能否健康成长、能否成才关键还要靠自己的努力。③为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艰苦奋斗,立志成才。

14、有的父母这样说:“孩子是我的,我怎么打斗行,别人管不着。”

这种言行是错误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有家庭保护,青少年身边潜在的家庭暴力的侵害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无论是青少年自己还是家长都应当意识到家庭和学校都有可能对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所以,家长也必须依照法律给予青少年合法的保护。

15、路遇坏人,心情紧张,过度害怕,不呼救。

这种行为是错误的。遇到坏人是对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的一个严峻考验。一个自救意识强的人,在犯罪分子伪装时可以戳穿他,在犯罪分子凶相毕露时,敢于与他进行斗争。而对于一个自救意识差的人来说,遇到坏人之时就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甚至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初一政治下册辨析题大全(二)

1、 A:要想成功来得早,自信自强不可少。B:要想成功来得快,依赖父母最自在。 答:⑴自信是成功的基石,自强是通向成功的捷径,个人要想成功,必须自信自强。无数成功者的经历说明,自信自强对成功具有重要作用。⑵除了自信自强,我们还要培养自尊自立、坚强等优秀品质,这也是走向成功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⑶中学生由于知识、能力、经验等不足,有时需要家长的引导和帮助,我们可以依靠家长,接受家长、老师等人的帮助,但是不能依赖家长。⑷我们中学生要想成功,还需要根据,不断调整自己的理想,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不断充实自己,多实践,增强自身能力,同时在别人的支持和帮助下,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

2、 A社会生活靠规则,法律规则很重要。B:法律规则较特殊,人人都应遵守它。 答:⑴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有规则,没有规则,我们的生活就会产生混乱。⑵法律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法律时时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⑶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则。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⑷我们应该学法用法,从点滴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3、 A:人生需要当自强,不需他人来帮忙。B:人生在世须自立,自立自强靠自己。答:⑴自立自强是每个人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每个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自立自强能力的过程。⑵自立不是依赖,不是拒绝帮助。我们培养自己的自立能力和自强品质,需要老师和家长的帮助和引导⑶如果我们不能自觉储备自立自强知识,锻炼自立自强能力,培养自立自强精神,以后就难以在社会中立足,更不会取得事业的成功。⑷我们既要重视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培养自立能力和自强精神,也要接受家长和老师的指导和帮助。

4、201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

意见》A:校园安全存隐患,颁发《意见》有规范。B:维护安全靠政府,与你与我都无关。 答:⑴当前,中小学校园存在一些安全问题,如校舍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等,这些隐患威胁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⑵国家颁布〈意见〉有利于加强校舍建设,减少安全隐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⑶维护校园安全是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应当履行社会保护责任,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校园安全。⑷中学生是校园的主人,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作为中学生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校园创建活动,共同创建和谐安全校园。

5、 A:校园安全很重要,自我保护少不了。B:未成年人易受伤,各项保护都需要。 答:⑴未成的人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加强校园安全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作用。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比较差,容易受到伤害。⑶自我保护是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⑷未成年人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除了要加强自我保护外,还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6、 A:风风雨雨难避免,坚强意志道路平。B:风雨过后是彩虹,人生道路总平坦。 答:⑴挫折是成长中不可避免的,是普遍存在的,每个人都会遇到。⑵坚强的意志是战胜挫折最可靠的保证。培养坚强的意志,有助于我们战胜困难、随挫折和适应环境,对于我们的学习、生活和未来人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⑶挫折具有两重性。面对挫折,态度不同,其结果也不一样。挫折对于意志坚强,积极进取的人具有积极作用,它能增长人的科研成果和才干,激发人的进取精神,磨炼人的坚强意志,提高人的适应能力,促成人成就伟大的事业。对于意志薄弱,面对挫折消极懈怠的人,挫折会给以身体和心理上的打击,造成精神上的烦恼和痛苦,使生活道路变得曲折。⑷面对困难与挫折,我们要保持乐观心态,自觉磨砺坚强意志,有勇气和力量去战胜人生道路上的艰难险阻。

7、 A:人生在世挫折多,自立自强免其扰。B:挫折本是“双刃剑”,不用把它放心上。 答:⑴在生活中,人生难免有挫折。不能预测的天灾,各种人为因素、个人的缺陷都可能带来挫折感。⑵自立自强是我们应该养成的良好首先品质。这对于克服生活中的困难,增强自信,志存高远,不断进取,走向成功等,都有重要意义。⑶挫折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使人前进的步伐受到阻碍,从而产生忧愁、焦虑、不安、恐惧等消极心理,另一方面又有利于人们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和智慧。⑷作为中学生,我们要自强不息,积极面对挫折,把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变成垫脚石,从而猁成功,实现生命的价值,享受真正的人生。

8、A:未成年人要成长,特殊保护来护航。B:远离诱惑防拐骗,自我保护记心间。 答:①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细弱时期,生理、心理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他们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关注、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②为此国家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③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生存所需要的重要能力,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本领,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必需的。④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不良诱惑直接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不良诱惑,我们要用科学的态度、坚强的意志、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方法,摆脱其干扰,避免上当受害。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离不开国家的特殊保护,同时未成年人自身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自我保护本领。

9、A:河南青年英雄辈出,见义勇为应当提倡。B:自我保护非常重要,帮助他人量力而行。 答:①近年来,河南青年不顾自身的安危,勇敢地救助那些处在困境中的人们,有些青年甚至为之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②河南青年的见义勇为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在全社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对于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具有积极作用。③自我化学反应能力是一个人生存所需要的能力。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伤害。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能力,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④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在救助他人时不能蛮干,要见义巧为,要在保证自己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救助他人。⑤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学会见义巧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正义,传递社会正能量。

10、A:有人摔倒莫救援,好心做事惹麻烦。B:有人摔倒应救援,见义勇为是好汉。 答:①遇到有人摔倒主动去救援,是勇担责任、见义勇为、有爱心的表现,是应该受到社会称赞和学习的正义行为。②个别情况下,救助别人会给自身带来一定的损失,甚至是伤害,这也是承担责任所带来的后果。③遇到有人摔倒,特别是老人摔倒时,要根据情况,注意救援的方法和方式,可以通过拨打110、120等社会力量进行救助,也可以在救助时留下证据,以免给自己惹来麻烦。④作为青少年,要勇于承担责任、献爱心做好事,不能因为个别事件而放弃奉献自己的爱心,要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主动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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