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团员评价标准
2017-06-01
不合格团员评价标准该如何写才能更好的表现自己的优点与才华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几篇不合格团员评价标准范文,仅供参考哦!
不合格团员评价标准一: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现象者;
2.出现考试舞弊现象者;
3.出现打麻将、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之一者;
4.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5.出现其他违法行为和现象者。
不合格团员评价标准二:
1.团员意识差,团纪观念差,六次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无故
2.不缴纳团费以及在此评议活动中表现极差者。
3..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4.一贯纪律散漫,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多次教育不改者。
5.打架斗殴的主要当事者。
6.参与赌博者。
7.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偷盗行为者。
不合格团员评价标准三:
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十节以上者;
2.对校、院、班级组织的科技学术活动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
3.违犯学习纪律受到通报批评处分以上者;
4.本学年年度考试成绩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者;